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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弑血蜂

俗话说的好: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饭后一杯酒,活到九十九。众人酒足饭饱之后,贺浩随手从兜里掏出一盒黄嘴芙蓉王香烟,分发同事,自己则点上一根,吐出口烟,道:“刚刚吃了饭,先休息下,反正又不是什么急事,等会救他们也不迟。”

“头,我刚刚想起一件事,听小道消息说,大水乡最近常闹鬼,而我们即将解救的那一伙遇险青年,该不会让恶鬼给缠上了吧。”那名嚣张警察一改气焰,露出讨好样子。

“恶鬼!?”贺浩冷笑一声,掏出54型手枪,啪的一声,放在桌上,豪气干云道:“管他是人是鬼,我朝它开两枪再说,管它是大罗金仙转世,也要打它两窟窿。”

中国54型手枪能够满足恶劣环境下的作战需要,它的射程不错,穿透力强,威力大,在50米内的距离上能够适应战斗中自卫武器的需要,属于大威力警用手枪,敌人士兵中54式一二枪就足以丧命。

54型手枪虽然杀人可以,但贺浩口气也太大了。如果他面对的是一头稍微凶悍的雄性野猪,54型手枪连雄性成年野猪头盖骨都打不穿,就是把54型手枪里的子弹全打出去射中野猪,都未必打得死。

还有关于警察配枪问题:警察大部分是不配枪的,是为避免枪支出事,报纸上以前也报道过多次警察开枪伤人案件,警察配枪是严格控制,如果带枪的话,严格按五条禁令的话,都会被开除的,把饭碗就给砸了。所以很多民警不会配枪,除特殊警员外。

今天天气还不错,阳光明媚,我们中午又享受了一餐腊肉稀饭,顺带加了点我带来的蔬菜火腿。本来还打算上山去采些野菜,但细想下还是算了吧,万一遇上花怪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警我们已经报了,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等待,熬过这几天,警察自然会找到我们。为了打发难熬的这几天,我们五人闲暇之余玩起了打地主,扑克牌是付伟带来的,他本来打算旅游,找到一处心旷神怡的好环境,大家围在一团,坐在草地上打牌,是多么惬意。不过好环境倒是没找到,但此刻也可以派上用场,其实我不怎么喜欢打牌,没办法,莫说大水乡穷,买不起什么电脑,就算买的起,没电源也白费,不能上网不能看电视,不打地主干什么。

下午四点多,差不多过去近六个小时,警车才终于赶到大水乡不足五里处,被推积泥石给挡住去路。四名警员随即下车,其中一名皱眉看了看前方,骂骂咧咧道:“妈的,看来他们说得是真的,被泥石流给困住。”

“骂有什么用,趁天黑之前尽快找到那伙年轻人。车留在这,我们徒步上去,包子(其中一位警员的绰号),顺便提包带上,包里面还有几瓶矿泉水,万一兄弟们路上渴了可以用上。”贺浩语气重了些,作为带队的头,官调是一定要的。

爬上泥坡不久,四名警员踏入一片密林。林中多是樟树,且杂草丛生,如果没有路标,不熟悉当地的人很容易迷路。鲁迅先生《故乡》一文的最后一段,有句名言,提道: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当然运用到此刻环境也一样,密林本来以前也没路,自从有人居住后自然而然便踏成了路。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样子,四名警员就从杂草丛中摸索到一条羊肠小道,只要顺着这条羊肠小道一直走,因该就能很快到达大水乡。

贺浩走在最前头,带领三名同事顺道直奔大水乡,行至一里处,忽然耳边隐约传来阵阵嗡嗡声。贺浩连忙止住脚步,与其他同事举目寻声望去。只见远方飞来一团形状飘忽不定的黄云,煞是稀奇。四名警员从未见过如此诡异怪云,深深被它吸引。

待那团黄云离他们渐渐逼近时,贺浩才猛然回过神来,蹲下身子,道:“大伙小心,注意隐蔽!”随着老大一声号令,三名警员赶紧蹲身。

嗡嗡嘈杂声音非常大,甚至比纺织厂运作机器噪音更响,几乎震耳欲聋。黄云盘旋在四名警察上空,已经渐渐清晰,是一大群黄压压的马蜂。

贺浩抬头望向黄色蜂云,心头预感到一种不祥,嚷道:“快跑!”跑字刚落,四名警察慌不择路转身便逃。蜂群似乎也发现他们,如狂风卷叶般钻入林中,论速度,马蜂明显比人快。

奔逃中,贺浩发觉身后蜂声逐渐增大,随即拔出腰间54型手枪,头也不回,甩开膀子向后就是两枪。

砰砰两声枪响,迅速被数以万计的蜂群嘈杂声给淹没。贺浩本欲想用枪声吓退蜂群,可就这点枪声,对于巨大蜂群显得太微不足道。莫说贺浩手里握着只是把手枪,就算此时给他把冲锋枪,在亡命弑血蜂面前都是毫无杀伤性的武器。

一阵凶煞黄风掠过,就如同天空上龙卷的黄沙。四名警察浑身皆落满弑血蜂,同时无数根毒针扎进他们血肉里。仔细想想,如果有上千根利针瞬间刺入你身体,那滋味真是堪比刑房用刑更为痛苦难受。

一杯茶功夫,连滚带爬,嘶声惨叫的警察们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停止呼吸,而弑血蜂则继续对四具尸体疯狂进攻,将尾针刺入,丝毫没有罢休的意思,直到确定四具尸体完全死透,方才罢休。

弑血蜂:一种变异马蜂,它们不以花粉为食,倒跟苍蝇相似,喜好吸食腐烂汁液,不同的是,苍蝇不会杀生而它们会。它们杀戮成性,凡是被它们盯上的猎物,其结果都是一个字——死。论弑血蜂尾针上的毒性比普通马蜂强上数倍,当然一只弑血蜂毒不死人或者动物,但弑血蜂是群居昆虫,出动皆成群结队,经过之处,如狂风暴雨般生灵涂炭。

弑血蜂的寿命比普通马蜂较为长点,它们用尾针刺伤猎物,自己也会死去,这一点与普通马蜂存在共同性。至于它们怎样猎食和繁殖乃是先将人或动物毒杀致死,然后在尸体上留下它们体毛上的气味,过不了几天,尸体受到阳光暴晒,会迅速腐烂,到那个时候它们会闻着自己遗留下的独特气味寻找到尸体目标,开始吸食尸体上的腐汁,有一些母弑血蜂甚至还会将卵产入腐尸里,让卵在腐尸里吸收营养自己孵化。

四具尸体裹满弑血蜂,尚有大群弑血蜂占不到尸体,只能爬在树上或草地里,细看蜂群面积足有方圆近百米。

待气味留下后,蜂群疾风般飞离丛林,独留下四具警察尸体,死状痛苦不堪,露出肌肤之处千创百孔,那惨样酷似古代对犯人用过的一种躺针板的极刑,令人不敢再望一眼。

一丝清风拂过,四具面呈苍白痛苦之色的尸体直挺挺躺在杂草丛之中,树林又恢复以往沉静,好象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昨日因为遇到花鬼袭击,所以才提了半桶水,煮晚饭时,早已用尽。到今天下午,李娜准备做晚饭又催我们男生去打水,不然没水喝又没水煮饭,怎么过日子。

这回我和廖志强商议,此次我俩再去打井水,以安全为重,如果倒霉碰到花鬼则调头就跑,反之幸运没遇到,打完井水就走,至于付伟就留下继续照顾两女孩子,原计划不变。

今天打水我和廖志强挺顺利,不但路上没碰到一个花鬼,并且我俩还在井边找到上次落下的一个水桶。如此,我和廖志强,一人手提一个打满水的水桶,快步原路返回。

刚回到避难屋,我和廖志强进门立即放下水桶,叫苦连天,顺便喊两女生给我俩取来两杯子。近半里左右的路呀,两手提着四十斤重的水桶,对于山里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我们城里年轻人来说那可算是够呛了。

这不,我和廖志强刚接过杯子,就各自从自己打来的水桶里各舀了一杯,一抹脖子,中途没带喘气,一杯见底。好爽呀……乡下井水就是甜,比娃哈哈矿泉水还甜!

两位女生见我和廖总提来两桶水,笑得合不拢嘴,不但今晚做饭不用愁,顺便可以擦洗下自己身体,因为她俩自打来了大水乡就没洗过澡。

要我说女生就是麻烦,不知道宝贵的水是我和廖总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吗!?女人啊,就是矫情,看我们男生多简单明了,俗话说得好:臭男人,臭男人,不臭怎么叫男人,洗什么澡嘛,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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