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高飞之所以一眼就认出沈英俊的身份,盖因盗神之名是他成名前的标榜与偶像,他很多技能都是从模仿沈英俊学起,经过多年打磨才自成一格,说到两人的身份,沈英俊是前辈不假,但如今已经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盗神与侠盗都是令人仰视的宗师级人物。
“飞哥,你怎么来了?”李怀风一把搂住高飞肩膀,不无激动。
“司令说你最近不安分,让我来监督你!”高飞微笑道。
这的确是孔令山的原话,但其中深意也十分明显,老孔知道自己与洪社大战将至,怕自己敌不过,让侠盗过来助自己一臂之力,用心良苦。
“飞哥,你如今已经在秘密部队任职,江湖风波还是别插手了!”李怀风不想连累对方。
“我在部队待的骨头都痒了,这么好的放松机会,岂能错过?”高飞一脸豪迈,打了个指响,只见,门外又走来四个老熟人。
“不仅我来了,我们寻龙小队的弟兄都来助你!”
高飞与其余四人并肩而立,满脸爽快的笑意。
“风哥,上一次大闹东条世家可是爽利的紧,这一战,让我们打个痛快吧!”螳螂说道。
“看看他们洪社厉害,还是我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更强!”麻雀,山鸡,土狼异口同声道。
李怀风跟男爵对视一眼,原本悲观的情绪彻底消失不见,从心而外激动不已。
崇黑虎被七匹狼阴谋算计,无法参战,但,他们却迎来了寻龙小队的加入。
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或许没有暗夜小队强,可说到丛林间的火拼,寻龙小队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他们的战斗力,毫不夸张的说,足可以赶上一个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李怀风满眼的激动,抱拳道:“怀风,谢过各位兄弟!”
如花姐和英俊哥展颜一笑,不无感叹李怀风的交友广泛,更加佩服他的人格魅力。
患难见真情,这种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的人,才是一辈子最值得结交的兄弟。
李怀风将高飞等人请进房间,买了些啤酒小菜,有说有笑的聊了起来。
高手间行事,不用太多花哨的精心准备,只要明日一到战场,寻龙小队就知道这场仗该如何打。
“兄弟,孔司令想念你,他虽然没有明言,但很想让你回到他身边,为国家效力,好过江湖上的腥风血雨,此事过后,你应该考虑一下了!”
高飞喝着酒,漫不经心的随口说道。
这些天在部队里,让他感慨良多,虽然两点一线的生活限制了自由,但过的平淡而舒心,不像以前无时无刻提防着小命不保。
“替我谢谢司令,我打算与洪社的恩怨结束,就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今后国家需要我,我会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至于回到他身边,暂时不考虑,还是老婆孩子热坑头的生活适合我!”
风哥嘴角掩饰不住挂起了暖暖笑意。
美好的感情是一切男人追求的终极目标,风哥不用追求眼前就有两个绝世佳人,他要做的仅仅是从中做出一个选择。
高飞心有所感,便也不再多言,打量一眼房间,问道:“怎么没看见弟妹?”
“回娘家了!”风哥心虚道。
“吵架了?”高飞笑道。
“小矛盾,骂她两句就气不过走了,都是被我惯坏了!”风哥强行装B。
“小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你也别太大男子主义,女人还是要哄的!”高飞拍着李怀风肩膀劝慰道。
男爵在一旁听得一喝一喝的,做为唯一的知情者,他对风哥打肿脸还充胖子的行为,深表遗憾,老大打架行,但对付女人的技术着实不敢恭维。
众兄弟把酒言欢,一直喝到十一点多,才准备休息。
寻龙小队几人,过惯了风餐露宿的日子,在客厅里打起地铺就能睡。
风哥在房间中进行着体能训练,心中梳理明日一战的应对办法。
如果说,他之前还抱有悲观态度,那么寻龙小队加入之后,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胜,而且是完胜。
他要让声威滔天的洪社看到,小人物也有出头的日子,时代终将变改。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下午四点。
日薄西山,斜阳染红香山的枫叶,凄清的山野里一片凝重的肃杀气。
“约好了时间,却不见人来,那帮小杂碎估摸已经被吓破胆了!”
一个魁梧的黑汉子狞笑道,七匹狼老三黑狼,之前就是他将崇黑虎双手打断。
黑狼打黑虎,前者实力不止高出一筹。
“今天不来,我就去他的老窝,将他肠子扯出来!”
一个红脸大汉说道,长得酷似关二爷,七匹狼老大赤狼,赤云敌。
实力是北战堂一脉最强手,在洪社中也足以挤进前十的绝对猛人,有万人敌之称。
“我倒是想看看那个李怀风庐山真面目,最近听他名字耳朵都快生出茧子来,只怕是中看不中用的孬种!”一个妩媚的女人说道。
她是七匹狼老七紫狼,秋盈紫,在洪社中与纳兰坤月齐名。
风花、紫月中的紫月,说的就是这两个女人。
至于风花二女,是比她们还要强上一筹的超然存在。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丛林中,整齐排列一千名洪社精锐,除了那些带头的扛把子外,其余手下清一水的白色唐装,一种无端的杀气与凌厉弥漫四野,令人望而生畏。
香山一战,两天前就已经传遍上京的上流领域,到了今天,周边几省的龙头大哥,各方枭雄都在密切的关注。
自从上个世纪初,上海滩老大杜月笙驾鹤西去之后,洪社一直就是一家独大的存在。
李怀风一个初出茅庐的轻狂后辈,竟然敢挑战底蕴雄厚的洪社天威,当真是不知死字是怎么写的。
不过,很多人也在期待。
所谓时势造英雄,没有哪个朝代能稳坐江山永不动摇,洪社统治地下势力太久了,是否能出现一个时代的领军人物,改变江湖的局面?
无数人带着五分否定,三分嘲笑和两分猜疑,等待这一场震惊炎夏的大战来临。
“李怀风来了!”
徐乾广把玩手里的佛珠,一副稳操胜券的表情,一点紧张都没有。
然而,一抬头看到夕阳映红的远方,一个渺小的身影忽然出现,他抑制不住的惊讶起来。
“他肩膀扛着什么?”秋盈紫美眸瞪得老大。
“好像是棺材!”黑狼诧异道。
没错,就是棺材。
夕阳余晖洒在风哥身上,他身穿一袭黑色西装,头上梳理着整齐的发型,一个沉香木打造的巨型棺材,稳稳的扛在肩头。
棺材重达二百余斤,换做常人早就被压趴下,可风哥穿行在山野间健步如飞,如履平地。
呼啦啦,他身后忽然又走出六道人影。
男爵,高飞,螳螂,麻雀,山鸡,土狼,六人清一水的黑色西装,胳膊上带着孝带,肩头如出一辙的扛着大红棺材。
“他们把棺材准备好,看来,要背水一战了!”
徐乾广身后一个玉字辈的青年呢喃道,他被这种向死而归的气魄惊到了。
一个把棺材都准备好,连死都不畏惧的人,还会怕这一战吗?
压抑的气氛在洪社大军中蔓延,李怀风这番出场造型震撼住所有人的心。
彪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李怀风身后青派人马一共482人,只有洪社大军的一半,但那些人的脸上没有露出半点惧怕的杂念,一副视死如归的绝然。
一头狮子带领的绵羊,绝对能战胜一头绵羊带领的狮子,这是战场上永恒不变的定律。
“我今天不想活着出去,你们洪社有多少汉子,愿陪我黄泉作陪?”
砰的一声,李怀风将棺材砸在地上,震耳欲聋的声音撕裂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