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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价值,我们高估了凡人?(下)

发表人:玩泥巴的孩子

发表时间:2009-11-18

(五)《凡人》明暗双线的写作特征

凡人这个故事,有人说,它是一个“杀人夺宝”的故事。基本说出了作品在写作上的交待方式。写作的内容就是“争斗”,与人争命,与天搏命。

在争斗表现上,《凡人》有明线暗线的处理。

明线就是打斗,各种摩擦之时,出现的战斗实力的较量,是搏死之斗。

暗线就是智斗,在每个矛盾关口,各自智慧程度的较量,这是搏生之争。

首先是争斗的显性表现形式,搏杀。

不少书友无法接受《凡人》故事收笔带过打斗,主要是《凡人》的打斗写的太花哨太好看了。动作细致紧迫,层次分明,恨不得把每个手势每个肌肉的动作都交待清楚。力量强弱感,气势感都很醒目。打斗情节充满画面美,节奏紧张利落,唯美凄杀,真真有如生之绚烂。

这样的情节书写老少通吃,尤其是我经常看到一些疑似90后阅读群的读者,呼吁打斗要多写,每次带过打斗细节时候,他们都会大呼作者不义,才斗到精彩之处,怎么可以突然收场?比如古魔堵杀韩立,碰巧被几个想夺宝的大晋修士撞上,韩立逃命而去,古魔吞噬几个修士元婴。忘语一笔带过,很多小读者就高喊受伤,为什么才刚到高潮,就突然说剧终?

这就说明忘语对于交手打斗情节的把握,已经非常有一套,明性的厮杀打斗,写的非常好。他对于力量斗争,强调细节,突出真实性,简直让你觉得可以跟着文字描述来比划几下,这样的写作方式,就是增强作品情节的真实性,给人以亲临感。

然后就是写作隐线,各处智力较量。

斗智出现在人物个体之间,也出现在势力群体之间。凡人世界不设置天尊霸主,没有主宰者,所有人物都活动在同等的原则之下,因此,韩立安身保命,他除了需要足够的自卫力量之外,还需要摸清各路势力,避免成为势力倾轧中的炮灰。

他曾经当过黄枫谷的炮灰,韩立早年一直是苦命的炮灰,因为命大而每每不死,真的是命大。墨大夫指望着夺舍,令狐老祖希望他为黄枫谷牺牲。他从多次的炮灰经历中,摸索出了多少安身之道,我想,大概也只有忘语才知道了。

《凡人》的斗智描写,非常的精彩,精彩程度,我认为更超过打斗,所以每次看到忘语因为疲累而匆匆带过某些故事细节时候,我都觉得很伤感。明处的打斗,哪里被作者忽略了,那是很容易发现的,但是暗处的智力较量,作者不写到,读者就只能干瞪眼了。

忘语的每个章节,甚至具体每个细节,都有丰满的斗智安排,因为凡人一书不设花瓶,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算盘,每个势力都不简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处处是角力。字里行间,写出一种隐忍的爆发感,智斗的味道非常充沛。

读者说,作品开始时候,练气厉害,筑基厉害,低阶的人人都在力争上游,写了九百多章再回头看,主角都元婴高层人物了,那些练气层依然厉害,筑基层依然厉害。说明作者对于布局的控制力,已经非常自如,不会用后文来打倒前文,这个是网络作品最容易犯的毛病。

而《凡人》一书里,具体的斗智情节,我已经通过对其角色塑造的分析,讲述过很多,具体见“说说《凡人》书中那些歹命的盒饭们”和“说说《凡人》世界里那些多姿的女人们”,本文就不再多谈。

而苍蝇也谈到一个机巧的设置,就是坠魔谷激斗中交待出的前文伏笔,关于“仓坤上人”实为古魔分神的设置,这里真是奇巧万分。古魔分神吞噬了入谷的仓坤上人,并且伪装成仓坤外出布置陷阱,设置遗址和画卷,兵分两路引诱贪心修士来解放被束缚的躯体和元神。这样的情节设置,非有心者,不能读出。《凡人》故事中的暗线,一言难以道尽。

凡人一书,定位成斗战升级,提升自我的同时,就意味着你打倒了一批比你差的人,明线暗线的角力处理,都非常精彩,共同烘衬出凡人世界的气场感,显得书中自由打世界,处处生机,无处不有新奇故事发生。这也就是大家都说“凡人坑多”的原因了,其实不是坑多,而是每个角色都有故事,每个画面都有活力。随便哪个角度,都可以高度发挥给写成长篇~~

(六)《凡人》的笔法技巧分析

我一直最最称道凡人的叙事力度,忘语的故事讲述力真是巨强。他的写作笔法和表现力都非常够用,不足处只是修辞手法不太丰富。忘语的文采目前还不是顶尖档的,但是故事讲述力却很强,就是得益于他的叙事能力对于表达方式、表现技巧的熟练,他在这一方面的素质优良程度,已经超过了很多成名作家。

拿出几个典型的例证作为说明。我最初看《凡人修仙传》纯属偶然,在书荒时候,看言情小说看腻了,想换个口味多了解一下玄幻,下载了几个故事到电脑上,其中就有《凡人》。

这个故事,第一章让人感觉清新舒畅,不造作不拧,忘语的文字直到现在还都大致保持着这样的优点,偶尔会把持不住,后面我再具体说是哪些地方破坏了这样的平衡感。从第三章开始让我觉得精彩,因为故事讲述没有赘语。寥寥几句就能带出气场感来,让故事元素丰富,不显单线条。真正让我吃惊于作者的叙事能力,对他的描写功夫另眼相看,应该是从第十章开始,写到象甲功,而后张铁突然消失,带着巨大的疑问性。这里就是属于明显的悬念设置,是显性伏笔。

我对比这个部分的写作优劣,是想拿出金庸的《笑傲江湖》来做对照,金庸借用任盈盈的地位来伏笔任我行,也是显性伏笔。

接着,我们来对照二者在写作上的自然程度。

首先说《笑傲》,任盈盈被称为“圣姑”的吧,各种写作线路都透露出这个女子跟教主关联甚密,但是东方不败练习的神功却要挥刀自宫的,根本没有办法跟女人暧mei不说,更不能生养出女儿来。为什么她在日月神教里有公主地位呢,这里就行文性的伏笔下了任我行这样一个重要人物。

而《凡人》写到张铁时候,刻画方式,前期的写作上,一般读者,肯定会以为,张铁大概就是男二号,主角的死党同盟,因为是自幼的交情。而后突然写到他消失。

这个时候,读者会有什么想法?

所以,这个时候,会读的人,就可以发现,这里属于悬念性伏笔。

忘语在十几章的写作里,就可以成功设置出一个巨大的悬念性伏笔,所谓悬念性伏笔,就是对读者的阅读推理yu望,具有强大带动力的伏笔设置,让读者不自觉的参与到写作内容的后续猜测中。

是一种引导写作高潮,并且提前预报剧情的写作方式。

这个时候,我们来对比金庸处理“任我行”的方式,和忘语处理张铁的方式。看他们各自的写作,对于故事进展都有什么具体作用。

金庸对于任我行的伏笔,起到的作用,只是烘衬人物个性。因为任盈盈的地位坚实度,对于故事线路的发展,没有任何推动性可谈。他是死写,写到哪里算哪里,伏笔的程度非常初级,金庸的叙事能力,可以从这里看出来,其实,不是特别强。他的强项,不是故事讲述能力,而是故事渲染力和文采表现力。他能够把简单的故事渲染的很轰烈,但是不能靠白描完成故事自述。

所以导致了金庸的伏笔,显出了干涩、死板的特征。非常僵硬,真的是乏善可陈的。

金庸这个人,当然是很厉害的,但是他并不圆满,不是面面俱到的,他的伏笔设置能力真的非常一般,所以接下来,我还是要用他来对照忘语,接着还有好几处。我虽然很喜欢他,但是我从来没有认为他是个“不可超越”的存在。

金庸再故事写作上的运笔不如忘语更显立体。

我们回头来看忘语的伏笔设置。作为悬念性伏笔,这个伏笔,嵌入的时机与伏笔对于故事的渲染性,还有这个伏笔对于故事角度的丰富化,都有什么用处。

你首先要想到,忘语写到这里,也不过才有十几章的内容,而且,他用于刻画张铁的篇幅,不是特别多,顶多就是“特别形象”,给人留下了一个印象,那个印象就是,小韩立身边有很多让他不放心的人,只有张铁让他完全放心。这样一个能让他完全放心的人,突然消失了。

小篇幅设置出大伏笔,侧面烘托了另外一个重要人物,就是能够让张铁消失的人墨大夫。读者会想,他为什么让张铁消失?这个人有什么企图?张铁消失之后,他会以什么面貌重新出现?

而这些推测,都明显是在直接带动故事发展,属于可以拉动事态进展的优良伏笔。

这样的伏笔设置,就已然不再平面化。而是非常高效率的,表现出了超乎预期的写作经济率。

忘语的写作特征,之所以这里重点陈述,因为,这里严格意义上,还属于开篇阶段,属于文章铺垫期,这个时候,一般的小说故事,都还在老老实实的交待故事背景,而忘语在背景陈述之外,已经能够带动事态了。说明他从来不会“拖情节”。

忘语的写作步调很快的,只是运笔方面稳稳当当,文风以自然淳朴为主要特征,导致很多读者,不是很善于发现细节的人,会对作者产生误解,以为作者在拖沓,凑字。

其实不然。

从这个情节开始,我就开始认为忘语是凭空出现的故事天才。我对《凡人》一书的期待感,从张铁身上持续攀高,直到最后两次工作时间偷看太入神,被领导发现,并两次罚款一百元作为警告,我晕~~我上学偷看书都没被老师抓过的。

接着我再拿最近的一个案例来说明忘语的写作技巧之高妙。

就是最近惹起书评区喧哗的“向之礼”。

我从写作的角度去观察,认为这不太可能是忘语参考的书友猜测,而是他早早设下的机关。这个问题,也没有具备书友认为的那种巨大高度,说忘语是高手中的高手等等。这个是很常见的写作隐现。技法性和功用性都比较普通。不是大家推许的那么高。

同样的例证,还是拿我喜欢用的金庸做对比,这次用《射雕》。

射雕第十二章,《亢龙有悔》,提到天下几大高手,其中有一处非常明显的伏笔设置。

前段时间我看到有人说金庸作品不带伏笔,那是胡扯啊。金庸不是没有伏笔,而是伏笔设置的技术太粗糙,很多人都看不出来。丧失了伏笔设置的趣味性,这也足够说明,他的写作能力,不像大家认为的那样完美无缺。他在通俗小说领域,也就是20世纪的第一人吧。放眼整个中国小说史,还轮不到他称老大。

《射雕》第十二回,伏笔设置在这里洪七公道:“是吗?那都是王重阳的徒弟了。听说他七个弟子中丘处机武功最强,但终究还不及他们师叔周伯通。”黄蓉听了周伯通的名字微微一惊,开口想说话,却又忍住。

这里明显伏笔了“周伯通”。

这次我们不比伏笔设置的效果了,因为金庸的伏笔设置,基本都没有什么伏笔的效果性可言,金庸作品的悬念,就是大悬念,比如侠客行的宝图是悬念,那是摆明的悬念,也是故事的主线。

我们不谈论伏笔设置的效用,纯粹说伏笔设置的方法。

金庸伏笔“周伯通”的方式。我们观察,通过了黄蓉和洪七公的对话,伏笔了周伯通,这样的伏笔,特色就是简单快捷。我前段时间看徐胜治的话,就觉得他说透了这个道理。他说自己的新作品《灵山》要写穿越,于是起点诸位作家给的建议就是,赶快穿,穿越之前的内容,越少越好,这样不容易出漏洞,而且如果需要什么本事,因为没有上下文对症,也可以随时补充出来。哈,这个就是写作驾驭力不到位的作者,最喜欢投机取巧的地方。

大家看看,金庸的伏笔设置,是不是跟起点作家总结出的“穿越秘诀”有点相似呢,前言少提,不制造矛盾。后文怎么写,那就是怎么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就是故事能力差的表现。通过简单铺述带出粗浅的伏笔。

忘语的人物伏笔就完全不会这样。他的人物伏笔,不是为了制造伏笔而伏笔,而是随时嵌入故事本身中。

向之礼这个人物的出现,时机是对的,在黄枫谷召集志愿者的时候出现了,这样可以引出新面孔,不显得突兀。而他在出面时候的行为方式,完全符合当时的情境设定。不会带出丝毫的高人特色的玄虚感,纯粹是汲汲于生的小人物特征。

再来几百章过后,到了大晋,再看向之礼出现的时机,和他的行为方式。此人奉行一致的行为方针,即使面对质问,仍然恪守“身份”表现,不做出任何有违假定身份的行止。保持了人物性格的前后高度一致。

我们观察出明显的结论,前后文叙述上的高度一致,没有让人物走形,忘语这样写出来的效果,不但可以有一种剧烈的前后呼应性,还有一个用处,带出化神概念,再次推动故事走向。

这个部分的要点,就是,我要告诉大家,忘语差的地方,只是修辞技术比别人差一点,词汇运用比别人差一点。他的行文表达技巧,以及行文表现方式,都是非常够用的,而且是绰绰有余的够用,明显比其他作家好出太多。不但是比同时代的众多作家好,而且甚至都不会比历代的优秀人物逊色。而他自己,很无辜的说,甚至还是无意识状态的,这个据我分析应该是天分,属于天分层面的,就像李白天生会写出流利畅快的诗句一样,是带有本能特色的。

忘语不足的地方,就是词汇量和修辞技巧的运用,这个很好进步、很好提高的,但是忘语擅长的地方呢,却是别人努力一辈子,几乎都无法企及的。因为很少有哪些作家,叙事能力可以通过锻炼而取得长足进步。但是几乎所有作家,文采性,词藻掌握和修辞本领,都会通过锻炼而不断进步,甚至是飞速的进步。

除了文章表达技术和表现方式,我们也看看忘语的文字技巧。

引用本书开头几个段落:“二愣子睁大着双眼,直直望着茅草和烂泥糊成的黑屋顶,身上盖着的旧棉被,已呈深黄色,看不出原来的本来面目,还若有若无的散发着淡淡的霉味。”“在他身边紧挨着的另一人,是二哥韩铸,酣睡的十分香甜,从他身上不时传来轻重不一的阵阵打呼声。”“离床大约半丈远的地方,是一堵黄泥糊成的土墙,因为时间过久,墙壁上裂开了几丝不起眼的细长口子,从这些裂纹中,隐隐约约的传来韩母唠唠叨叨的埋怨声,偶尔还掺杂着韩父,抽旱烟杆的‘啪嗒’‘啪嗒’吸允声。”“二愣子缓缓的闭上已有些发涩的双目,迫使自己尽早进入深深的睡梦中。他心里非常清楚,再不老实入睡的话,明天就无法早起些了,也就无法和其他约好的同伴一起进山拣干柴。”“二愣子姓韩名立,这么像模像样的名字,他父母可起不出来,这是他父亲用两个粗粮制成的窝头,求村里老张叔给起的名字。”

这是《凡人》的开篇部分。

用琼瑶做比方,琼瑶写《窗外》,最初貌似并不是目前我们能看到的版本,后来被人强烈建议改成这样。

她最初是写的喧闹的场合,一群叽叽喳喳的学生,然后反衬主角的文静,结果被打了回票。那样是废话,着笔最初,你把文章定格在主题上就好了,不需要使用太多写作技巧。

忘语开篇就写主角,这样的做法是很好的,金庸被人诟病的地方,故事开头出现的一定不是高手,这被人当成法诀来总结他了。只有倚天例外,倚天开头就提到高手。而我认为,倚天是金庸除鹿鼎记之外,文采表现最好的一个故事。

强调故事主角,一定要用合适的方法,在第一时间塑造出主角形象来,慢条斯理的写,会导致作品拍子打乱。

忘语在第一章的文字,朴实到不行了,明显是学了山药蛋派的文风,看他的落笔点,就知道文采水平,远远高过你所推许的那个“楚国”,写什么神渊古纪的那个。

最大程度使用实物来烘托环境,最大程度节省无用的修饰词,尽力强调有用的写作元素。这都是严肃小说的写法,用到通俗文学上,可以说是,文采绰绰有余了太多。

从《凡人》的开头也可以看到,忘语的写作尝试,绝对不是头一回了,他肯定是个文学青年,自己经常有练笔习惯的,对于写作有一定的摸索经验。不然,行文不可能带出浓烈的个性感来。纯粹的文字个性,不是故事个性。他的文字,质朴天然,语言节奏轻和,显然是,走过了写作青春期的写手,写作上的个性,与文字的语意融合甚好。拿出第一章里最有说服力的句子来说明:

“第二天中午时分,当韩立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背着半人高的木柴堆,怀里还揣着满满一布袋浆果,从山里往家里赶的时侯,并不知道家中已来了一位,会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客人。”

我的落眼点是在“来了一位,会改变他一生”,在这里,说明什么问题?

说明忘语在写作上,已经建立了写作节奏意识。跟猫腻那种目前都还要靠长句炫耀莫须有的写作才华的,写手,与那种据说文采很好的人相比,忘语已经超出很多了,从写作的主观意识上说,他已经走出了挣脱了表达强迫症的约束,开始考虑读者的阅读体验,因此,愿意在断句和文意传达上花费心思。

他的文采水平,得78分是公道的,是应得的,因为他已经把写作,从表达性,自发意识到“传达性”的程度去,已经开始考虑读者心理了,不再是一个劲的卖弄自己的文字技术了。当然,忘语的文字技术确实也没有特别好卖弄的,他词汇积累上有所欠缺,就算想卖弄文采,也不好搞

再来对比《神渊古纪》的文字使用,借用一个段落:“如此地千年万载,也许在谁也说不准的某一天里,光阴的力量终于在无形中推动了一粒火花,它的热度本来被环绕四周冰凉的水完美地抵消,然而在这一触下,牵引的力量微微发生了偏移,再也不能将它留在纵横复杂的平衡之网中,它疾速地坠落,穿过茫茫数万里,烧灼阻碍自己的水雾和土屑,铿锵地击响一簇又一簇的火花,带动着五行之力展开彼此间的碰击。”

这种文字,特色就是满篇形容词,氛围渲染过度,生怕布景力度不够深刻,但是那种暧mei的氛围感营造,力度远不能跟忘语通过三言两语,黑漆漆的屋顶,带霉味的棉被,画面剪影所塑造出的文意铺陈,力度是不一样的

什么“完美的”“微微的”,切,搞什么名堂,设计中微子对撞机呐,文章的写作,不需要“碎”,而关于精准性概念的传达,不是通过程度副词来完成的,而是在于你对文句要素的把握。拿捏准了,寥寥几个句子就足够使用,摸不到门路的话,废话三千字,还是觉得不够用。

而且长句和情绪递结句过多,这样就说明,作者喜欢废话,一个固定的情绪,可以说上三百字,这个是鼓励读者跳句的写作方式,因为你语意高度重复,我把握到要点之后,马上可以抛弃你冗余的废话。

讲到这里,说说为什么从一开始在百度冒头,我就建议忘语改成一天一更的具体原因。

因为忘语原来的作品内容,长短句组合搭配用的很好,句式非常耐人寻味,文句美感相当有型了,到后来,写作速度提高之后,他的故事讲述力当然还是很出脱的,可以从内容上看出来。但是文采表现就有所下降。好像逼句,句子没有那种优柔从容,成竹在胸的感觉了。

而那样的句式,徐胜治的文章里,处处都是。人家对于句子的掌握,对于内容的错落搭配,对于字眼的遴选,那水平叫一个高。

忘语应该像写作早期那样,斟酌行文格式和表现角度。现在忘语写打斗写智斗基本有了很多经验的,好像不用费力就能写出很多来,但是环境铺陈比以前有了退步的,就是因为对于行文格式,看重程度不如上架之前那样肯用心琢磨了。

很多年龄偏小的读者,好像更喜欢忘语现在的行文,觉得早期内容太黯淡,没有多少亮点。

最典型的就是,前几天,忘语写了一个非常没水平的章节,就是“955再遇古魔”。但是很多人说写的好,我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他们会那样说。

955章里这个内容“你隐匿出现在这里,不要告诉我只是为了和我闲聊来的。”韩立默然片刻,突然冷笑起来。

忘语自己也意识到,笔下写了很多“闲聊”吧,那样的内容,简直就是破坏格局的,在韩立筑基完毕后,他对炼器和阵法产生兴趣,他是怎么跟齐云霄和辛如音交涉的?而古魔的心智,还不如当年的韩立?竟然废话那么久,他闲的呀。这就是明显的降低写作水准的地方了。但是可能会有很多小读者觉得,把古魔的企图用白话说了明白,感觉哎呀有冲突好看啊,其实我觉得这样写,就破坏了忘语那种半敛半放的写作风格,暗线外放成了明线争斗,那不是跟神机学了吗?神机现在就是这样写,写出《阳神》来,看着确实精神,但是这样的行文方式极易出bug不说,还并不符合忘语本人的语言风格和描述风格。忘语的优势都无法发挥出来。这样的章节如果多了,作品档次都会往下掉。

写作风格的变化当然不是不可以,但是一定要谨慎,不可以一味的妄自菲薄,忘语的风格不差,没有必要随大流去效法番茄和神机他们的叙述模式,那样的作品,现在网络上实在是太多了,真的是牛毛一样的,泛滥了,能留下来的,必然是极少数,而且可以风光时的,也只是少数人,番茄的作品能够一红再红,不是因为别的缘故,而是他的叙述个性和文字个性天然吻合,那就是他的风格了,他不效法别人。结果出现很多人效法他。也看学的程度,会学的人,就能学到优点,不会学的,闹不好连自己的优点都丢掉。邯郸学步到最后,只能爬行那也可怜的很。

忘语的故事风格很特别,应该是摸索自己的叙事方式,不建议忘语去模仿流行写手,因为不符合作者的写作个性。忘语可以参考人家对高潮片段的把握,以及煽情的策略。但是要结合自己的叙事模式,不能因弃自我,因为你完全不比他们的类型差,只是你还不够完善。

忘语的写作用语,经常会出现字句重复,这是很多人都指出过的问题,因为没有办法,他貌似根本就习惯不了节奏太快、内容太疏松的讲述方法,本身的构思方式就不是那样的。好像根据我的观察,他考虑故事的时候,明显从故事构成上,就比别人复杂很多,就像别人都在考虑“1加1”的概念,故事进度是一拍跟一拍的,但是忘语的故事构成,在脑子里幻出形状时就是“2乘2”的铺展方式了,故事密度和角度都比别人丰富的多。这就是我一再称道的,故事结构和故事讲述上的天分,这个应该是天生的。对于情节线路的多面把握。这是很好很难得的事,多少人都眼巴巴的求之不得。如果仅仅因为快节奏的叙述而舍弃自己的这项天分,真是人神共怒,令人发指的行为了。

《凡人》故事中可见的写作技术、技巧,我的角度看,在魔宗侵袭越国之前的部分,表现尤好。文风非常有个性特色,其时读者干预作者的成分甚少,作品的写作个性显得更纯粹一些。

后来凡人的流行度大涨,我发现百度凡人吧里,单章的点击,从最初的千余万余,到两万余,到九月份的四万余,直到现在,百度单章点击已经基本维持到七万上下,作品的影响力持续攀升。比如我,以我的亲身经历说,今天8月份我就在自己管理的歌者吧里跟众多熟悉的歌迷网友推荐了《凡人》,纯粹是出于好书值得更多人分享的考虑。书友推荐扩大了书籍的受众面,有一些负面的情况也出现了,从作品写到乱星海时期开始,读者参与《凡人》故事创作的积极性明显增加,忘语的写作节奏偶尔会被打乱。作品的个性感开始有了起伏。

也不是笃定说,写读互动必然只有恶劣影响。《凡人》读者群壮大之后,书籍写作上出现更多新意,先前忘语的写作是非常稳定的,节奏感和文辞水准都一直很均衡态,乱星海开始,不断有波形发展,偶尔会出现特别优秀亮眼的篇章,偶尔又会特别糟糕一些,其实客观的说,这样的情况,会比一直水平线状更好,说明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更多了。忘语的偶发性文采爆发有时非常惊艳,超出以前的水准,但是表现不稳定。

忘语的叙事长才保留的前提下,还可以多多总结一下自己的写字心得,现在来说,忘语的整体水平就是“英才有余,大师未满”。可进可退,要说写作坚持的心志很强,获取更多书写突破,也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如果懈怠,退步也是可以预料的。

很多书友都对忘语的故事规模抱有巨大期望,而我对忘语,除了故事架构之外,还有更高的期待,诚心祝愿忘语戒骄戒躁,让自己目前来说并不糟糕的写作技术,在未来取得持续进步,最终达到严格意义上的优秀层面去。

(七)《凡人》一作,最根本的故事性特色

但凡文字性的东西,无一不是作者对于大千世界或者小我世界的观察所得,而后通过语言叙述表现出来。小说这个文学体裁,它和其他任何一个文学体裁所不同的是,它强调情节性,要求作品具备别致可看的故事叙述。任何一种文字作品都对文理性有一定要求,但是小说的说理方式,往往是讲究意在言外,要求不着痕迹。不然小说不就变质成了论述文?小说作品都带有作者个性化的痕迹,有作者的人生感悟在内,但是它却不显性于外,而大都是含蓄隐藏的。所以,它的感染力,更有一些潜移默化的特征,润物无声的特色。小说是大众最为喜闻乐见的文学方式,它接近生活本貌,但是又高度精炼,同时具有真实性和奇异性的特征,它的内容表现出来,就可以充分投合群众的猎奇心理,因此成为大众文学的最佳体制。

然而须知,任何一个想要写书的人,必然是有了动笔的yu望,想抒发一下自己不写不痛快的表达欲。他想表达的东西,也希望能够被更多人理解,被更多人接受,于是,作品就会具有一些教育性特色,这是必然的。任何一个成功的文学作品,都会具有感染力,从某些角度去看,感染力,可以顺利转化为教育性。所以冯梦龙给自己的系列通俗故事,干脆命名为《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也就是他清楚的意识到了作品对于受众的影响性。这个思路就是吻合了我们对“书”的认识,书,就是教育人的东西。

但是,从玄幻作品的创作上来看,却不尽然强**育性。这类作品****甚早,《山海经》《穆天子传》到稍后的《述异记》《搜神记》,都是带有浪漫特色的痕迹,这一类作品,普遍不会过度偏重作品的教育性特征,而是更偏向于刻画其离奇诡诞性,以求标新立异,让读者获得新异的阅读感受。因此,这类作品更偏重娱乐性。

但是到唐传奇以后,这个东西就开始变形了,小说故事不断有结构变化,慢慢的开始带出一些富于教育性的特征。

拿出《镜花缘》为例,《镜花缘》的故事写作就是立意于彰善恶,明美丑,辨真假,提倡真善美追求,并在作品里大肆赞扬正直高尚的人性,批评并讽刺人性邪恶面。镜花缘的主角,他会站在一个“举世混浊而我独醒”的立场上,高姿态的审视众生,进行善恶划分。书籍里的大量世态人情善恶两立,故事层次感非常明晰,所以布局就显得僵硬,强讽刺性之外,就难免带有强烈的说教意味,让故事性相形失色。

但是《凡人》也讽喻现实,却完全不会给人类似的阅读感受。比方说,我先前分析过的,韩立纳妾的段子,乃至韩立参加乱星海炉鼎拍卖的段子,都是金钱买卖人体的纯交易。在“奴属”这个概念消失的年代里,人类个体还可以通过金钱购买,这样一个事情,其实它是非常具有讽刺性的,对于社会公平人格问题的烘衬。但是你读起来,故事就是非常趣味性、别致性的,尽管作者在写作表现上完全不加掩饰,真真切切告诉了你事情的本质,你还是觉得事情有趣,完全不会通过阅读,产生那种剧烈的善恶观,痛斥社会和人生。这就是《凡人》写作的一大优点,教育性特征浅淡,不强调作品的教育性,因此写作就更容易舒展和铺张开。也更容易被读者接受和喜爱。而在喜爱的余暇,偶一回神,你才突然想到原来,是这样啊……

再举例以《聊斋志异》。聊斋处处鬼神,其实托神怪以言人。它的新异性,是世所公认的。但是故事的文言行文,给作品加了紧箍咒,阻碍的作品的流行度。所以我们对聊斋故事津津乐道,但是对于故事原文却不太了解。这个就是说,白话文学的优势,以及我一再强调的,时代写作,不能一味的强调回归文雅或半文白,因为通俗文学美不是肤浅的追求字句美,而是有更深刻的东西在内。你要做到妇孺皆知,能让更多人理解你的内容,这样才好。所以形式要求也是非常要紧的。无论作为故事载体的问句,还是故事内容本身,都要带有一定门道。就像我们为什么津津乐道《西游记》,调侃的说,故事里,有后台的妖怪都被后台带走了,没有后台的都被杀掉了,就是浅中有道,道在浅显好看的故事内容中。

《凡人》当然是个有道理蕴涵的故事,但是它完全不强调说理,它不走文理化的路线,而是高度形象化,不断带出新奇别致的情节和场景,吸引读者持续阅读,并且,带动人的好奇心态接着还会有什么新鲜事?通过什么形式表现出来?文理高度渗透进故事情节中,不通过道理剖析,而是通过故事引入,不断带出层迭的� �潮。任何一个情节,都不会让人觉得阅读吃力,因为写作形式的平易,使得这个故事富于新奇、玄异、别致特色,却又不乏真实的作品内涵。

而《凡人》这个故事,用主角韩立作为话题引子和作品的主要重心,以点带面,让主角人物在整个作品结构上,起到一个穿针引线的效果,以此为由不断带出长线内容和多面故事。所以,以故事性为主要作品特征的《凡人修选传》,它的娱乐特色,才是让它最终被大家深深喜爱的根本原因,使其成为一个具有鲜明写作个性的文艺作品。

theend~~

写到这里,我也该跟大家告别了,整理出来的内容,还是有点仓促,因为忙着工作的事情,于是有点应付了,汗~~

在凡人书评区打混这么多天,很高兴自己写出了那么一点能让大家看懂的评论来,我喜欢做让别人理解的事,不喜欢做别人理解不了的事(骚包)

希望大家好好看书,好好评论,三届比赛,拿到大奖!

泥巴祝福各位,并且跟大家道别,我还要忙别的事,以后就不再来了,希望忘语还是继续的,好好写书,大家还是,继续支持忘语这样的好作者!

写的快乐,看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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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人:泡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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