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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饮者不留名

“这是老夫帮人酿造,那人要不了这么多,特意给老夫留下的。”刚刚还在内间忙碌着自己的事情的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大师兄的疑问,云帆不能给出答案,但这里的老板可以,他脸上有着笑意,接着问道:“怎么样,小哥你们看上这种酒吗?”此人不是在兜售他的酒,他的笑意加上两句话语,只是营造出跟酒味相当的,淡淡的让人感到亲切的氛围罢了。

云帆几人这才看清楚此间老板的模样,这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他的背部有些驼,他的不再年轻的那张脸,不知是岁月还是酒精,居然在那张脸上面,留下了某种印记。其人如其酒,或者其酒如其人,这是云帆忽而产生的一个莫名的看法。

大师兄“哦“了一声,接着拱手说道:“不知老人家怎么称呼,这是我的两位师弟,方才我们是顺着酒香,从那边过来的。”他没有说买不买女儿红,而是道明了己方找到这里的缘由。这是一种变相的拍马屁吗?这不是拍马屁,只是实话实说,因为淡淡的酒香,就是他们来到此处的最主要的缘由。

老人脸上的笑意浓了点,他介绍道:“老夫贱姓卫,这位小哥,还有两位道长,请坐。想不到呀,老夫如此偏僻的地方,几位居然能找得到,真是有缘呐。”

云帆几人刚刚在长椅上坐下,酒肆内唯一的酒客忽然大喊一声“好酒”,接着就是大笑声起:“老板,给我再来两坛。”

“好,这就到。”歉意的道一声“忙”,老者从角落里抱起两坛酒,他轻轻地到了酒客旁边,且轻轻地将酒放下,便要回到云帆这边来。

“师弟,你打算买下那坛酒?”消化完“女儿红”的来历,田鹏飞问道。

“师兄们想不想喝,想喝的话,我就多买几坛。”云帆一手放在桌面上,一手放在椅子,他的腰挺直,他的脚张开成某个角度,很有大马金刀坐在酒肆里,要酒喝,要吃肉的姿态。

“没喝过,不知味道如何。”大师兄没有拒绝。

“这……,这酒不是只有女儿家出嫁之时,才能喝的吗?”胡铨有些纠结于酒的来历。

“怎么,师弟还想应景时,才尝一尝?”大师兄取笑道。

“不是的,只是……”胡铨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讲才好。女儿红这个名字,给二师兄的感觉总是女性化的程度较高,或真的只能应景时候,才可以喝的。这不像酒楼上随时可以供应的或美或劣质的酒,喝酒时只图个痛快。女儿红酒,真可以随随便便就去喝吗?他以为不可以如此的。

“两位道长,还有这位小哥,女儿红相对其他酒来说,味道要淡一些,你们可以看看浓一点的,譬如这边的酒就不错。”来到这张桌子边的老板插了一句,在他看来,云帆的年纪虽轻,那两位道长的年龄也不大,或许身为男子汉的,对于较为柔软的女儿红,喝不习惯也说不定,因为他的从云帆三人的口音里判断出,这三人应是外乡人,外乡人喝不习惯这种酒,或者说需要应景时候喝喝,也是情有可原的。

几人顺着老人的手指,看向那处刚才未曾过去的,静静安放着的一瓮瓮酒,云帆忽而想到,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烈酒?因为烈酒的量,一般都是不少的,用这么大的瓮来装,恰很合适。

“老人家,这都是些什么酒?”田鹏飞问道。

“有烈酒,也有稍微温和些的酒。或者用大米酿,也有用高粱小麦酿的。”卫姓老者淡淡地回答道,在他的这种淡淡的语气里,敏锐的人可以发现,他分明有几分自豪,似乎自豪于自己的可以酿造出如此美酒,这是一件值得他向客人炫耀的事情。

酒肆老板是谦虚的,并不骄傲,所谓的敏锐所得,那只是一种外在的感觉,离实际有那么几公分的距离。

“老板,拿两坛好酒上来。”一条汉子忽然从门口处走了进来,他占了店内的第三张桌子。

这就打断了老者刚刚兴起的一点谈兴,他不得不去招待客人,因为此间不算小,但位置偏僻的酒肆,居然没有一个打下手的伙计,这位几十岁的老人,不得不亲力亲为,大小事都要自己去做。

“不知客官要的是什么酒呢?”再次带着歉意离开云帆那张桌子,老者来到汉子的桌子边,温声问道,他既像是做生意,又跟别的生意人有几分不同,因为这是巷子的深处,断没有外面大街上的热闹,老板不会因为数不过来的迎来送往,笑得太多,脸上肌肉僵硬,而时常让人觉得他的笑意不够亲切和真实。

此有过些沧桑的老人,他的背部虽然因了岁月的压榨,不得不往地面处垂,老者还是尽力以他硬朗的身子骨,抵制着那种无情的收刮,他表现出酿酒人的独特硬朗。

显然,云帆等人没有去注意如此细节,就算用心去注意,他们几人也未必可以从老人简单的动作中,读到些深刻的东西。他们还年轻,他们还有待加深自己的阅历。

“给我来两坛最烈的酒。”汉子从自己的包袱里取出一只刚刚烧制好的猪腿,顺势抓在手里,大力地咬了一口,这却是个至少知道此间酒肆的人,可能老人记不住这位顾客,但这位顾客曾喝过老人的酿酒,看上去就是这样的。

“好,客官请稍等。”老者转身入了内间,不久之后从里面抱出两坛酒来,“客官,这酒非常的烈,你请慢用。”他像是一点都不担心来客会被此酒醉倒,而没有说出劝说的话语来,譬如酒太烈,客官少喝一些等等。这或是酿酒之人眼力的一点独到之处,大概看出来人酒量深浅,也或者是酿酒之人豁达的地方:不计较于来者的醉与不醉,只满足来者的喝酒需求,余者他不会去问。

云帆几人继续着刚才的话题,要在店内选一选合适的酿酒,他们说着话时,送上来的酒被汉子拍开封泥,顿时酒香溢出来,且迅速占据上风,将那股淡淡的酒味压在下面,似乎一时之间店铺内只剩下这种酒一样。

这真是名副其实的烈酒!

“嗯?”刚才还自斟自饮的第一位酒客闻到如此酒香,便立即停下他手中的大碗,一下子站起且转过身来,赞叹道:“这位兄弟,你这坛真是烈酒,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如咱们凑成一桌,好好喝上几碗,如何?”他也不待汉子答应,便提起自己的酒坛,还有那条长椅,挪到了汉子的桌子边,一屁股坐下。

随意地看来来人一眼,汉子居然点头道:“也好。”他刚刚给自己倒满了一碗酒,接着再给来人添上,因为年纪相对要大一点的酒客在坐下来之前,就仰着脖子喝下他碗里的剩酒,此酒客颇表现出一点喝酒时的豪气来。

“来!”大碗相碰,溅出了些许的烈酒,汉子喊一声“干”,在咬下一口猪腿肉之后,立即将碗里的酒对付完。

“哈哈,这样才爽!”酒客难得打开了他的嘴巴,就在刚才他还自斟自饮,背对着门口,旁人看来,是带着几分孤僻的,因为他只是一人嘛,喝酒时难道可以自言自语吗?

“来!”再大咬一口下酒物,汉子一手抓住酒坛,迅捷地给自己还有酒客满上烈酒。刚刚的一口气对付一大碗酒,两人都觉得肚子往上,一直到喉咙,都是一团火在燃烧,这种燃烧,很能激起他们喝酒的热意,转换为一个“爽”字,叫他们迅速进入对酒的状态。

喝酒时的热烈,特别是喝烈酒时的热烈,或许会传染的。这种烈酒的满布于酒肆之内,当汉子和酒客两人卖力碰着碗时,酒味便成了无孔不入的妙物,直直撞入人的鼻子,使得那边的道长,还有道长的年轻师弟不得不往这边送过来一点关注的目光。

“大师兄,你觉得这种酒如何?”云帆问道。

“酒味很浓,烈酒大概都是这样的吧。”田鹏飞应道,他望了一眼吃肉喝酒的汉子,还有喝酒吃肉的酒客,不知何时,第一个酒客手上多了一只猪腿,跟汉子手上的,是一样的,而酒肆的老板,也就是卫姓老者站到了柜台后面,正静静地看着店内热烈的一幕,自家酿造的酒,特别是这种烈酒居然有人懂得欣赏,这对于老者而言,也是一件值得高兴之事。

“师弟你打算要这种酒?”胡铨从女儿红的纠结中跳了出来,他发现一个好的代替品,这便是汉子们喝着的,据说是店内最烈的酒,这种酒在寒冷的冬天里,他曾经听说过,是最合适的驱寒物,在山上生活时,师傅不是说过,某些苦寒之地,譬如最北边的人烟稀少的地方,靠着烈酒过冬,是师傅所曾见的吗?就这些见闻,二师兄当然会记在心上的。

所谓酒的淡或者浓,是相对而言的,如果用云帆前一个世界的酒精度划分,汉子们正在喝着的酒,大概高于五十度罢。这是云帆的判断,因为若酒精度不高,就不大可能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挥发出如此浓烈的味道来。

酒需要窖藏,需要历经若干年的存放,才会更加的醇厚,给予酒客应有的高妙的享受。喝酒就是喝一段岁月,喝出这段岁月里,酒以及酿酒人的一点残留着的,只有高深酒客才懂得的滋味。

酒精度越高,给予人的刺激就越大,云帆深以为然。他闻听到二师兄的话,想了想后,才回答道:“太烈的酒,依师弟看咱们还是先不去尝罢。淡一点好,淡一点的酒也有它的好处。”

“师弟想说的是,女儿红也不错?”大师兄似有所指,其实他也发现自家的二师弟对于女儿红这种酒,有某些不适应的情怀在,这大抵类近于过南江时,胡铨的只愿意呆在船舱内,不敢面对滚滚东流的水那样。这是一种害怕的情愫吗?

大师兄自然要取笑一下的,因为适应山下世界,且从这滚滚红尘中取得必要的阅历,以有利于他们的修行,是师傅一再告诫的他们此行的目的。缓慢去适应有其必要性,可步子快一些的去主动改变,同样是值得去做的。

他们有必须要坚持的东西在,也应该有某些变化的,跟这个山下世界相适应的东西,主动做出改变。

女儿红是一件小事而已,谈不上是试探的,因此听了大师兄的话,胡铨将目光放在云帆身上,他的手放不开,已经放回了自己的口袋里,等待三师弟的说法。

“这种茅柴酒名字不错,就它了吧?”云帆眼前一亮,他发现了一坛标着“茅柴”二字的酒,亦是他未曾喝过的。

几人说话,酒精的味道无处不在,终究还是未能将喝酒时的热意传染给云帆三人。在酒肆内坐了一阵子,云帆挑选了一坛茅柴,以及一坛陈年黄酒便跟上师兄们的脚步离开了。他们三人离开之时,那啃吃猪腿的汉子,那啃吃猪腿的酒客还在喝酒,他们陷入了斗酒之中,一碗碗的烈酒下了他们的肚子,那内里已经不是燃烧而是喷发出来的火气,燃烧着他们的激情,此两人很有酒逢知己的畅快。

两坛酒见底,在云帆他们离开之后不久,这两人会了账,以一步三摇的姿态,在酒肆门口分道扬镳,一人往东,一人往西,除了酒话,此二人居然没有互通名姓。

这就是江湖人罢,比起一般的江湖人,当喝酒的时候,于酒桌上,无论是汉子还是酒客,都没有将惯有的谨慎,惯有的顾忌摆在桌面上。他们对付了一条猪腿,对付完两坛烈酒,拿出来的是江湖人的豪气,收敛了的,亦是江湖人的豪气。

默默地收拾完店内那张桌子上面的酒坛,老者摆出一张凳子,在下午的小巷中,自家店面的门口处坐了下来,他所面向的,是巷子的通往另一条街的出口,这个出口,刚好被一堵墙堵住了,旁人走过,只能绕开之,因为墙的另一边,亦有一条足够长的巷子,这也是通向大街,通向那处热闹的所在。

酒肆在巷子深处,巷子深处的行人总是不多的。这样日子的平淡,这样日子的浓烈,这样日子的过客稀少,便是一个老人普通而平常的一天。

酒呀,真是一个妙物,饮酒者可以留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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