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几天,便宜爹就药石罔效一命呜呼。
静修和府中众哥哥一起为他披麻戴孝,了去生育之恩。
不知为何,琅华总有种风雨呼之欲来的预感。
府中众人正沉浸在神宗皇帝为便宜爹的去世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二字而感慨皇恩浩荡,说了也没用,他们哪会理会一个七岁孩童的无稽之谈。
事实证明神鸟的预感绝非空穴来风,礼部尚书潘晟的下台,满朝风雨欲来。言官在神宗皇帝示意下把矛头指向便宜爹爹张居正…
神宗登基时尚且年幼,张居正等三位大臣共同辅佐幼帝,后两位顾命大臣皆沦为阶下囚,朝堂上以张居正为首辅,当国十年,效忠国事,功勋颇大。
但他独握大权,令皇权旁落,羽翼丰满的神宗自然不喜。
古来身处高位者疑心病都颇重,神宗幼时张居正身为帝师管教得太过严厉,让神宗深觉作为帝王皇威被挑衅,因为年幼碰不到政权神宗不得不选择暂时妥协,也让幼帝性格产生了逆反心理,加上张居正在朝事上推行的改革政策得罪了大批权贵。所以他一死众人纷纷落井下石,言官弹劾,墙推众人倒…
神宗顺理成章下令抄家,并削尽便宜爹的宫秩,迫夺他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
张府主子们连同下人一齐被扣押,张家哥哥们被贬官啷铛下狱。便宜爹的坟也险遭开棺鞭尸。
他在世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有的弃市。丫鬟下人被重新收编发卖,张家人则要被发配边疆。
琅华在去往边疆的途中被人救出,这人自称曾受过她娘亲恩惠,所以现在才会救下琅华。
她进来这个位面时在包子娘亲肚子里被生产出来。原身记忆之类的什么都没有,琅华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被传送到这个位面?她应该做些什么…
眼前这种情况恐怕等不到到达边疆,她这具幼小的身子就会死翘翘。所以不论对方因为什么目的而救她,琅华都得跟他走。
再后来,琅华发现这个救了她的人居然不是人类!
初见时,这个男人身着黑色衣服头戴帷帽看不清容貌。除了那天和她解释了为什么会救她,就再也没开过口。
男人带着她行了十天的路程,期间从来没摘过下帷帽。
十天后他们来到一座山脚下,山下生长着一片旺盛的竹林,竹林里有一栋茅草为顶山中绿竹子搭建的草房。黑衣男人总算开了尊口:
“以后你就在这生活”
看得琅华一脸懵,这草房只有一张床啊…
没给她提问的时间黑衣男人就走了,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这么多天的赶路一路上风餐露宿,琅华从小养尊处优的身子受不住了。看到草房中唯一一张铺有靛色棉被的床铺,琅华最终坚持不住身体叫嚣的疲劳,爬上去睡着了。
等她第二天被腹中饥饿叫起床,本来只有一栋草屋的竹林又多出一栋来。而且就在她旁边,昨晚睡得有些沉啊!这么大动静都没醒…
‘他不是人类’这个结论是在和那黑衣人在竹林生活四天后她无意间发现的。
那天深夜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竹林静悄悄的,只依稀听到虫鸣。
琅华睡得浅,察觉那个人出门。她甚是不解,“这么晚了他出去干嘛?”于是悄悄跟上。
没一会儿就把人给跟丢了,她正准备原路返回呢,却不想身后站着个身影。
琅华直觉有危险忙后退,但抵不过那身影的速度。风驰电掣间,脖子一疼。
昏过去的瞬间琅华只想骂天,“想我堂堂鸿鹄老祖何曾受过这种窝囊罪…”居然被人咬了脖子还毫无反抗之力。
是的,在那个身影咬上琅华脖子的一瞬间,她就明白了眼前的东西是个什么鬼?
僵尸,或者说是吸血鬼;赢勾留下的后代…
赢勾可以说是琅华的老熟人,记忆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
琅华在大战后就陷入沉睡,苏醒的地方生活着一个部落,在众目睽睽之下苏醒并现出真身的琅华成为了那个部落的守护神兽,她的真身形象也成了部落的图腾,他们称自己为“鸟图腾氏”…
嬴勾是上古时期皇帝手下的一员大将,在与蚩尤打仗时战败,黄帝大怒之下,派赢勾去守护黄泉冥海。之后与甑囊凰坎谢耆诤希晌瞎潘拇蠼┦甲妗
琅华为什么会认识他,是因为赢勾成为金刚不死之身后,因为不满黄帝将自己贬谪成为守护黄泉的小神仙,恰巧暧衷骱夼础s谑嵌杂信幢佑拥幕频壅箍朔杩竦谋u矗欢系鼗雎胰思洹
当时琅华所庇佑的‘鸟图腾’氏是跟随战武神蚩尤与黄帝所在的部落开战。对于赢勾这样,可以给黄帝找找岔儿的家伙自然欢迎。
这家伙还真让黄帝头疼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黄帝拿着轩辕剑与赢勾大战。
轩辕剑本身就是一把杀戮之剑,赢勾虽然厉害,但剑上的杀气是尸气的克星。
因此,在神兵之下,赢勾败给了黄帝,不知所踪…
琅华就是讨厌这一点,果然是天命所归的人么?为毛黄帝总能在危及关头获得帮助,明明那么多次蚩尤都可以将他赶尽杀绝可是偏偏出了这些那些的意外。
明明天道规定了上神不能插手逐鹿之战,可是为毛对于女娲这些圣人这项限制就是单向性的,黄帝那边为什么就可以请到神兵相助,甚至在最后一战中请天神助他破了蚩尤的杀阵…
天下分久必合,这个道理琅华她懂,可是九黎族毕竟是她庇佑的。她斗不过法则,于是她只有挺身而出为了九黎族抗了天罚,道消身毁,好在一丝意识逃了出来…
自此九黎族才得以一直延续了几千年…
琅华清楚赢勾没死,先不说他的金刚不坏之身。黄帝最后用轩辕剑来得那一下琅华可是帮赢勾做了手脚,那一剑威力大减,可以说只能重伤赢勾,不会要了他的命才对。
至于他是躲到哪犄角旮旯里,还是被哪个大能收服了琅华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大抵就是因为她暗搓搓地损了黄帝一道,才以至于后来会被那些个圣人惦记上,那些个依靠功德成圣的所谓圣人,不就是忌惮她的身份又惦记她身上有纯粹的信仰之力么?
要不是那群人善钻天道的空子,她一个洪荒时期就由天地造就的鸿鹄老祖怎会落得如此下场…
后来琅华清醒过来,不是出于胁迫但也绝非自愿,她成了不老不死依靠血液为生的僵尸。
好吧,说得好听一点,吸血鬼。琅华咂咂舌,也没好听到哪儿去…
不知怎么回事,琅华发觉好像可以指使那个黑衣男子为她做事,两人之间的牵绊类似洪荒时期神兽之间签订的平等契约。
站在她床头一声不吭当木桩的黑衣男子就是赢勾,又或者说是赢勾的分/身。
至于赢勾为毛会怂到落得满月之时控制不住意识吸食人血,还把她鸿鹄老祖给咬了一口。因为这个叫蒙恬的黑衣男子只是赢勾的一缕残魂罢了。
赢勾这家伙不知惹到了谁,神魂被人给切成好几瓣分散在各个时空。
想到这儿,摸了摸当时被咬得生疼的脖子,入手一片光滑,没有任何伤口。
“ 活该!”琅华咬牙切齿,该死的赢勾,竟敢咬老祖的脖子。丫丫的等着瞧!
琅华用了近一百多年奴隶着蒙恬,两人几乎跑遍天南海北,才在蓬莱深海和昆仑腹地找到了能供她这具身体长大的能量。
没办法,谁让蒙恬控制不住两只獠牙在静修的身体还在七岁时把她一口咬了,琅华才不要一直顶着七岁小孩的皮子,太跌她神鸟鸿鹄的身份了!
蒙恬在陪琅华找到能量体后就消失了,琅华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好歹一起生活了一百多年,这家伙居然玩不告而别,太不够意思了!”任谁一觉醒来就发现冰天雪地中只剩自己一人,都会十分火大。
昆仑山常年冰封,严寒的气温使这里从未被人类造访。要不是因为吸血鬼的特殊性和昆仑雪山特有的雪狐血液,琅华不被冻成冰疙瘩,也会饿成干尸。
她现在处在昆仑腹地中,只有这里的地底才有万年寒冰能冰封住石中晶不被挥发。
水中晶早已被琅华服下,现在就差这石中晶。
昆仑寂静,就在这儿沉睡了三十一年她才侃侃消化了石中晶庞大的能量。
琅华从雪山中钻出,她由金钗之年的十二三岁少女转化成及笄之年的姑娘,对于在现在的样子琅华非常满意。
身上的衣服早冻成了冰盔甲,从蒙恬送她的纳戒中取出新衣服迅速换上,这一望无际的雪域她早就待腻歪了。
吸血鬼速度是非常快的,加上琅华又吸收那么多能量,不消一炷香的时间就从昆仑腹地瞬移到昆仑山边缘地带,想她当初和蒙恬可是耗费四个时辰才进到昆仑腹地。
一个人也没觉得孤单,经历好几番改朝换代,在这个位面世界一直生活了四百多年,琅华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她意外找到了随自己一起诞生在洪荒的空间神器,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有了它以后琅华去到其它位面也能用到,这就是作弊神器。
对于有轻微收集癖的鸟,哦不…吸血鬼,简直喜大普奔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