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我把西服穿好。
“昨天没来得及说……”吉姆穿上外套:“不错的衣服。”
“谢谢。”我点点头:“我重新蓄了热水,我想你可能需要泡个澡。”
“不了,我……”
“放松放松吧。”我看着他:“这儿可不是哥谭。别那么紧张。”
我转身,拿起床上的手提箱和雨伞:“我先去吃早饭。”
吉姆摸了半天,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你有号码吗?”
“这儿可没有信号。”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八点半的时候,在楼下见。”
“好。”
我打开门,再关上门。
早饭是必须吃的,但是还得先去找到凶凶。
我刚来到这儿的时候,嫌这小东西太烦人,就把它藏到了一个什么仓库。
走路的时候要听歌。
为了防止路上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我决定戴着帽子去。
前台的位置是空的。后面的板子上写着“有事请找……”
我推开门,阳光同我一行。
“真不错。”我看了路上的指示牌。
这条街道往右,有一间闲置的四层房子。
看房子的人看起来非常称职。
我走到他旁边:“嘿。”
“哦,嘿。”
“今天过得还好吗?”我问。
“还好……我们认识吗?”
“不。我只是想问一下,怎么去到楼顶。”
“这样……”他的眼神很离散:“从我身后这扇门进去,左手边有楼梯。”
“谢谢。”
我同他握了手,然后他侧身让开。
门看起来已经不是很好使了,推起来有点卡。
“砰!”
我把门关上了。
街对面的报亭走过来一个人,有点病态肥胖:“你怎么让人进去?”
看门的人摇了摇头:“你在说什么?兄弟。我绝对不会让人进去的。”
“可你……”另一个人还想说什么,突然忘记了:“哦,嘿。”
“嗨。”看门的人摸了摸后脑勺:“帮我捎份儿报纸呗?”
“想得美。”这家伙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报亭去。
我找到了楼梯,然后三两下去到顶楼。
“ALL RIGHT.”
我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然后感受着脸上的风。
“嗯……左边。”
这个角度的事物变得不一样,所以辨识方向花了我一点时间。
顺便搓搓手,拿起两样东西。
“不行。”
我的强迫症犯了:“我得找个好歌。”
mp3装在兜里。
我找了半天,按下播放键。
这是《闪电侠》里的一段配乐。
“RUN,BARRY,RUN!”
我感觉力量涌上身体。
我开始跑起来,然后越来越快……
然后,跳起来!
我完全没有头绪该如何落地,但身体里的本能让我进行了一个翻滚。
继续跑,继续跑!
一切东西都匍匐着,这是全新的感觉。
心跳越来越快,体温越来越高。
跳!跑!
我爱死这些东西了。
“芜湖!”
这倒是真正意义上的起飞了。
我跨过一个又一个建筑物,越过人们的头顶。
歌曲放完的时候,刚好到了该来的地方。
这是一间位于小镇外层的仓库。
我从楼上跳下来,光明正大地走了进去。
三号仓库。
我已经
闻见凶凶的味道了。
“嘿,老兄……”
我推开门的时候,恰好撞见凶凶在睡懒觉。
“真是的。”
我的脚步声把它惊醒了,摇了摇毛茸茸的头。
“得给你换个地方呆着了。”
我捏住它的后颈,提溜到我手提箱里——原本装着西装的地方空出来了。
刚好把这家伙塞进去。
昨天晚上也提前开了孔。
凶凶似乎不愿意进去,扭扭捏捏的。
“再这样就不带你吃午饭了!”
我以为凶它能解决,结果却适得其反,它反倒死皮赖脸地不动了。
估计是因为我随意地离开它吧。这熊有这么聪明吗?
我猛地拍了一下脑袋:“我真呆!”
能给我空间宝石的熊,比灭霸能差多少?
“伙计。”我有点愧疚:“最近想吃鱼没?”
它的眼睛立刻亮起来,就像看到女友的彼得帕克,就像看到钱的蟹老板,就像看到黑寡妇的浩克。
“来吧,走吧。”我尽量使语气变得诱人:“我带你去,就算是补偿了。”
它挪了好一会儿才迈动步子。
……
总算搞定一切之后,我决定从这个鸟不拉屎的仓库离开。
可是转身的时候只转到一半。
“等一下,那是……”
我发现了上次没发现的东西。
有一根类似于石柱的残余部分,应该是底座,随意地扔在墙角。
我把手提箱小心地放好,凑上去看。
底座上刻着字。
有的地方模糊了,似乎经历了很多年。
缺口的地方也是自然断开的。
“我一生的挚爱,弗朗西斯·弗林……”
后面半句话却很奇怪。
“这都是我的错。”
“哼……”
我站起来:“总算有的东西调查了。”
轻轻地提起手提箱,我拐了几个弯,到街上。
回味着刚才那种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
我总算理解一点“极限运动”了。
哦,对了。
我想起一个朋友。那个陪我从高楼上跳下来的家伙。总是弄成红色的头发,说话臭屁又没调的人。
“什么时候,再去找他吧。”
我心情意外地好。
我没注意到的是,右手里闪烁出蓝色的光。
HACK的世界。
一切都被暂停了。
不管是谁。举起的手、打出去的攻击。
全部都暂停了。
……
“什么鬼……”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看到了一家店,名字叫做“上帝之手”。
这最好是巧合。
十一点之前还要赶到公馆去。
刚好就在这儿吃个饭。
我推开店门。
里面没有什么人。
“欢迎。”
女服务员道:“上帝之手。”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把她叫过来。
“早餐都有什么?”我问。
“额……”
她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你好?”我靠近她:“有什么问题吗?”
“不,没有……”她整理了一下表情:“早餐只有特制份,先生。”
“一份,谢谢。”
她如蒙大赦:“好的,立刻给您准备……”
“哦,一会儿应该还会来一个朋友。”我道。
她并不知道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所以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
就没有回答。
十分钟之后,吉姆推开玻璃门,坐到我旁边:“你吃了没?还没点?”
“服务员。”我把她找过来。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问他。
“哦,只是恰好。”吉姆道:“我刚好透过玻璃看到你。”
我很清楚行李箱下面的追踪器还在。
早餐是特质的沙拉和土豆泥,还有橙汁。
橙汁不是苦的那种,而是有点微酸。我很喜欢。
……
我从巴士上下来,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呼……”
结果下一秒就瞪大眼睛:“我靠!”
弗林公馆以一个标志性建筑物的距离肉眼可见。
吉姆一个头比两个大:“怎么这么远?”
我是在不知道从何开始抱怨:“赶紧行动吧。”
吉姆绕着路就准备走。
“绕近路啊!”我真是服。
“哦……”
我俩从公路上跳下来,进到丛林里去。
泥土有点湿,是昨天晚上的雨。
“噢~”吉姆不满:“我这皮鞋可是在……买的……”
“我这鞋还话花了我三千块哩。”我也有点难过,毕竟这是我特意找人做的改装鞋。
不过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又不能飞。
只能硬着头皮硬走。
没走多久,公路就变得像一颗星辰一样大小了。
不过公馆可看起来完全没有近很多。
我已经有点防备了:不会是什么鬼打墙吧。
看着就快到了,其实远的很。
希望不是。
我走在前面,不然蜘蛛网会糊到吉姆脸上。
各种恼人的动物从脚边过去。
最离谱的是还有一个不知死活的鸟在我头上投下几颗炮弹。
“虽然我发型本来就不咋样,但还是谢谢了啊!”我喊道:“我谢你全家!”
我俩身上都没拿纸,干脆就撕了一片奇怪的树叶擦了擦。
我还是能感觉到异样的气味。
吉姆也不好过,黑色的皮鞋完全变成咖啡色了,脸上也起了几个红肿。
脸上除了挂着蜘蛛网还有无奈。
请别误会,虽然我这个人做事比较谨慎周密,但也不是什么野外生存专家。
我以为走了八个小时,但其实只有半个小时的时候。
周围的景象总算变化些了。
看样子是到了公馆附近。
我俩加快速度,总算到了某一个山头。
这是一间外墙主基调为黑色的城堡,大门上挂着“弗林公馆”字样的牌匾。
我和吉姆已经没什么兴头说话了,只是去敲门。
……结果门上贴着一张“有事,出门。”
“你出你马的门!”我愣了一下。
“等等……”我看向吉姆:“邀请函。”
“什么?”他完全弄不清楚状况。
“邀请函。”我重复了一遍,觉得可能性越发高:“你随身带着吧,给我。”
吉姆从衣服的内侧拿出邀请函:“你要干嘛……”
我拿过那张纸,然后走到门前。
吉姆也跟上来:“怎么回事?”
“果然。”我露出微笑:“这纸。”
“纸怎么了?”吉姆摸了两下头,又好像摸不着头脑。
“这张纸,和门上那张纸。”我指了一下:“是一样的。”
我转过头,对他说:“这是,一道关卡,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