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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3

043

王李氏死了。

死状可怜, 是被人活活勒死的,那张脸颜色青紫,舌头吐在外面, 她肚子没有显怀,但是显然, 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也死了。

因为她的肚子被人残忍地剖开, 女人就这样躺在地上,一片血肉模糊。

至于杀人的人, 却是是王李氏的丈夫, 王大郎。

第一个看见王大郎杀人的,是一个荷花村的村民。彼时她从王家大门口经过,见王大郎赤着脚跑出来, 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一边跑一边喊“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妇人以为王大郎是要杀自己, 吓得大声尖叫,这才把包括邬颜三人在内的人引了过来。

“哎呀,造孽啊。”

王家大门口, 一群人聚集在那儿,听着院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声, 众人的心里也跟着不好过。

人群中, 那些和王李氏有过一夜甚至几夜.情的男人,又是后悔又是庆幸。

这要是被王大郎知道他们和王李氏都睡。过,说不定直接拿刀全砍了。

“李氏看着老实, 居然敢背着王大郎偷汉子,也怪不得王大郎要杀人。”

“谁说不是呢,想不到想不到啊。”

“哎哟, 你们是没看见李氏那模样,太吓人了,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给拿出来了!”

只是听着,就浑身发麻。

众人不再为王大郎说话,这也是一个疯子!

几日之内,荷花村接二连三出现事情,村长急的头发都白了,这会儿匆匆让人去县令报官,杀人啊,就算老王氏拦着,这个王大郎也保不住了!

等官府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前来抓捕王李氏的人马才刚出发。

这下庚县令又得多加一条传令,告知荷花村村民王李氏的罪名,然后将杀人的王大郎抓捕归案。

至此,整个事情彻底告一段落,庚县令对荷花村的印象变差,而荷花村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这些姑且不谈,当天,胖子王麟经历了那么一件事情,哪里还有胃口吃炒田螺,施母不好意思让人白跑一趟,便去专门给王麟炒了一大包,让其带回去。

看着家里所有人都对胖子表露友好,施傅兴非常烦闷,转身去书房读书,离开的背影莫名带着

萧瑟。

正在和王麟聊天的邬颜注意到了,顿了顿,眼底划过深思。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

,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

施傅兴的头已然抬不起来了。

等他不知不觉中将碗中的汤全部喝光,热得脸上出了一层汗水,面颊红润,腹中同样温热,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好像气也消了许多。

毕竟,他和胖子的恩怨其他人并不知道,没有道理要求他们做出和自己同样的反应。

就像圣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胖子话多,像个叽叽喳喳的麻雀似的烦人,说不定,邬颜也不想和对方说话呢。

思及此,施傅兴站起来,准备去把邬颜叫回来。

谁知刚打开门,就看到了坐在门槛上的女人。

女人穿着翠绿的衣裳,头发挽了一个简单的髻,上面插着自己送的那个木钗,双手拖着腮,正百无聊赖地看着院子里吃食的鸡。

原来她没有走。

施傅兴脸色有些臊红,身为君子,他刚才的气量甚至比不上一个女子,实在让人羞愧。

“颜娘?”

“嗯?啊!夫君你出来了。”邬颜抬着头看他,精致的脸在阳光下仿佛发光一般,夺人目光。

施傅兴被晃了眼睛,好半晌才掩饰般移开视线,直直盯着院中几只鸡:“汤已经喝完了…谢谢,很好喝。”

“夫君喜欢便好,其实多吃些胡萝卜,西兰花,和动物的肝脏,都对眼睛有好处。”

顿了顿 ,女人问:“夫君是不是在夜里看不清东西?”

施傅兴讶然:“你怎么知道?”

邬颜调皮地眨眨眼,卖了个关子:“暂且不告诉夫君,如果不是天生的,多吃一些,肯定会好转。”

“当真

?”施傅兴有些激动,因为黑暗中看不清东西,他不知道吃了多少亏,油灯都比别人用的多。如果真的可以治好,那他以后就不会总是碰到桌子了。

“当然是真的,颜儿什么时候骗过夫君!”邬颜翘着嘴角,故意面上流露出得意。

这幅狡黠的劲头平添了几分可爱,施傅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女人的头。

被摸头的人怔了怔,瞪大眼睛。

施傅兴咳了咳,尴尬地将手收回来,他刚才简直是魔怔了,居然觉得妻子实在可爱,想要摸摸…抱抱。

朗朗晴空,光天化日,要是被人看到,多么有失体统!

心中暗自懊恼,正此时,坐在那儿的邬颜忽然站起来。

她个子比施傅兴矮一头,此刻隔着一个台阶,女人就更矮了,她仰着头,笑容妩媚动人:“夫君,颜儿能进书房了吗?”

施傅兴没说话,微微避开身子。

于是邬颜再次正大光明地走进书房,而且这次,她是被请进去的!

哼!跟她斗!

书房的门关上,再回头,邬颜已经贴了过来,像条鱼一般靠着施傅兴:“夫君,颜儿想要你亲我。”

蹭的,耳朵尖就红了,施傅兴手足无措地推了推胆大的女人:“胡闹!现在是白天,岂可白日.宣.淫?!”

“那是等晚上才能亲吗?”

“没错。”

施傅兴握住女人在胸前画圈圈的手,也不知道是对邬颜还是对自己说,“晚上就能亲。”

……

书房里有些幽暗。

将窗户开得更大了些,现在是初秋,天气不算冷,等到了冬天,再这么开着窗户借光,肯定会冻着人。

暂且得了保证,邬颜松开男人,转而在书房里逛起来。

书房不大,但摆放的书本却是很多,她走到有些凌乱的书桌旁,依着书案翻那些书:“谢士道?这是谁?”

她发现施傅兴这儿有很多书本都署名谢士道,内容晦涩,对于不懂的人来说,看起来很艰难。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不得不敬佩少年,虽然人傻了点儿,但在读书方面,恐怕少有人能比。

“谢士道是京城名儒。”说起这人,施傅兴不免夸夸其谈,眼睛里亮着星光,“此人三岁作诗,五岁读史,十五三元及第,若不是皇上看

他年纪太小,故意给榜眼压一压,那年的状元肯定是他。”

然后又列举了对方写过的书,每一本听起来都不明觉厉,且对方的书卖价极高,施傅兴收藏的这些,实际上都是他自己家的手抄本。

邬颜明白了,这就是个还活着的文学大佬,而且看她小夫君的样子,大概很崇拜对方。

可以理解,毕竟谁没有几个崇拜的人呢。

下午,胖子拿着炒好的田螺准备走。

离开前,他来到书房跟施傅兴见面。

彼时邬颜已经不在,狭小的房间里,只剩下一个施傅兴,胖子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个,施兄对不住了。”

施傅兴哼了一声,他这人眼里揉不得沙子,胖子和瘦子买通斋舍的同窗陷害自己,这种事情实在可恶。

所以,他绝对不会放过两人!

谁知却听见下一秒胖子便说:“爷实在不知道斋舍那位会撒谎,本来爷的小厮都等着花钱捞爷呢 ,谁知道他一撒谎,就变成了施兄受罚。”

胖子偷偷觑对面的人:“咳,不过施兄没有受伤吧,我让小厮提前打点过那些衙役,他们应该不会打。”

“是你?”闻言,施傅兴皱起眉头,他一直以为是贾子宏,毕竟贾子宏在之前便帮助过他一次,没想到其实是胖子?!

一瞬间心情有些复杂,生了一下午的气,不知道是值还是不值了。

“哎,刘彬这人实在偏激,爷根本不知道他会这样做,施兄放心,爷不会让你吃亏的,回去定好还说他!”

“不用了,”施傅兴纠结的面容冷静下来,“他既然无视王法,最终肯定要用王法来制裁,在下绝不会让他随心所欲!”

说这话的时候,少年人气势高昂,胖子迟疑了刹那,转而一想,他和瘦子其实也没有什么交情,对方最后会怎么样,和自己并无太大关系。

既然这样,施兄愿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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