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趣 > 苏遍全宇宙[快穿] >苏遍全宇宙[快穿]

14、灵气复苏(二)

“怎么了?”

“一点小问题。”陆明远一边回答她,摸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出去,很快就接通,女人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语气很轻松,带着明显的笑意,“陆队,有什么吩咐啊?”

“彭依依,富兴路25号,马上带人过来!”陆明远沉声道。

电话那头的人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语气也变得严肃,“收到,马上过来!”

陆明远挂了电话,收起手机,深吸一口气后,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轻柔些,他双手捉住颜昭的肩膀,对她道,“颜昭,在这里等我好吗?就一会儿!”

“是有人受伤了吗?”颜昭问。

两人虽然离得近,但是通话的声音很小,他不认为颜昭能听得到。在一个,他给队里的电话,并未直接说起发生什么事。于是他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对,但是伤势比较严重……”

可惜他话说还没说完,就被颜昭打断了,“陆明远,你当我傻吗?要是真的有人受伤,你第一个该打的电话是叫救护车,而不是给你手下。死人了,对吧?而且死得很惨?你不让我看也不跟我说实话,是怕我被吓到?”

陆明远闻言,苦笑一声,“是。”

他们两个多小时前从这里经过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再回来就死了人,而且不止一个,是两个。判断一个人死亡与否,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陆明远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确认那两个人死了,完全是因为他们死得太诡异了。

一男一女两个人,就站在巷子口的路灯下,一手拥抱着对方,看起来那么亲密,然而另一只手却生生穿透对方的胸膛,手掌向上摊开,掌心静静放着一团东西,那轮廓看起来就像是心脏。然而四周却看不到一丝血迹,也闻不到血腥味。

处处透着诡异。

刑侦队的人来得很快,陆明远那个电话打了之后不到十分钟,就听一阵警笛声由远及近往这边来。在等待期间,陆明远把案发现场附近排查了一遍,但因为担心颜昭的安全,他最远就是到路口处,查看了一下四周之后,就折返回来。

只一眼,把他给吓得够呛。因为原本听他话待在巷子里的颜昭自己走了出来,向着两具诡异的尸体走去。

“别看!”他喊了一声,拔腿跑进去。几次呼吸的时间,他便来到颜昭身边,长臂一深一捞,便将人带进了怀里,大手罩住她后脑,微微用力,她的头便贴上了他的胸膛,恰是心脏所在的那一侧。

陆明远身体一僵。

“我已经看到了。”相对于他的失态,颜昭从表情到声音都写满冷静。她一边说着话,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转过身重新看向那两具诡异的尸体。离得近了,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的表情,闭着眼,嘴角上扬,或许是因为死亡时间不算长的原因,笑容看起来还很鲜活。从他们两个人的脸上,完全找不出一丝痛苦的情绪来。

这些就是普通人能够看到的全部了,但是在颜昭眼里,却不止于此。

鲜血从伤口处涌出,沿着两人的尸体流淌,在脚下蔓延开来,有一部分流进了下水道里。而且不止是身体的死亡,就连灵魂都不复存在。

这个案子,以寻常手段,肯定是查不出什么来的。不过颜昭没跟陆明远多说什么,因为说了他也不会相信,只当她迷信。

警笛声长鸣,周围拉起警戒线。本来偏僻清冷的街道,很快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不止是附近的居民,还有知道消息后大老远赶过来的。抬头往上看一圈,不少人家的灯都是亮着的,从窗口探出头来往下看,闪光灯两个不停。可见国人爱凑热闹的习惯,真是刻进骨子里的。

作为最先发现尸体的人之一,颜昭跟着去警队录了口供。负责问询和记录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表情看起来有些严肃,但是声音意外的温和,问了颜昭一些基本信息后,就谈起了命案相关。

审讯室外,又是另一番景象。

“陆队,这谁啊?”一个男生凑过来,看了一眼屋里的人,而后扭头问陆明远,一边说话,还搞怪的挑了挑眉,看起来颇有两分搞笑。

有了这个开头以后,很快又有两个人凑了过来,办公室里其他人虽然还在办公桌后坐着,但是眼神都看向这边,竖着耳朵等八卦。

虽然刑警队是忙了点,但是陆明远人帅身材好,而且家世也很好,虽然不清楚具体来历,但是帝都户口是真的。然而这么好的条件,三十出头了还没结婚,也没女朋友,这就算了,单位热心的领导同事想给他介绍,都全给回绝了,以至于单位的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喜欢男人。

今晚在富兴路这起凶杀案的现场,他对颜昭那股子宝贝劲儿,只要眼睛没瞎都看得出来。一起工作了快两年,这可是大家伙儿第一次看到他对一个女生这么在乎,难免会有些好奇。

“一个朋友。”陆明远回道。

“女朋友吧!”

“陆队出马就是不一样,这是我活了二十三年,见过最漂亮的人,明星都比不上!”

“陆队你这表情很值得推敲啊,难道是还没追上?那你可得加油了,美女身边从来都不缺追求者,更何况这种级别的大美女!”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陆明远听完垂下了眼,掩去眼底的苦涩。他们其实猜对了一点点,颜昭的确是他女朋友,但那是以前的事了。他们分手了,截止今天,刚好九百天。

认识颜昭,是一个意外。

他跟朋友打赌输了,替对方到明大当一个月的教官。也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颜昭。不过不是俗套的教官跟学生的故事,颜昭那时候正好无聊在明大门口开了一家咖啡店,招了一堆高颜值好身材的服务员,自己当甩手掌柜。她那张脸真是漂亮得犯规,那双眼睛仿佛能把人的魂儿都给勾了,追她的人简直多得数不清,而陆明远并不是其中之一。

他们之间,是颜昭先看上了他。

后来他问颜昭为什么会喜欢他,得到的答案是她喜欢身上有伤疤的男人。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跟其他人不一样,然后找了住同一宿舍的教官问到了伤疤之类的细节,就更喜欢了。

他行事一向认真,而颜昭的这种喜欢,给他的感觉太草率太儿戏了,说不出的违和。于是他让人查了一下,很快资料送到他手里,厚厚的一沓,翻开一看,精彩两个字完全不足以形容颜昭的过往。

在此之前,陆明远只觉得颜昭的喜欢太儿戏,可是从调查的资料来看,哪里是什么儿戏,她分明就是在玩爱情游戏!

最近三年里,她就有过好几任男朋友,打篮球的踢足球的游泳的,黄皮肤白皮肤,黑眼睛蓝眼睛……性格各有不同,但是无一例外都是长得好看的,而且在一起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短的一个月不到就分手。

“她说喜欢你的时候,是真的喜欢。但是怎么说呢,感觉跟大众定义的喜欢是不一样的,就像是……喜欢一个东西,比如突然喜欢听一首歌或者吃一种食物,短时间内可以无限单曲循环那首歌吃那种食物,但是总有腻味的一天。歌曲听腻了就换一首,食物吃腻了就换一种,男朋友也是如此,分手后换下一个。”

“不过有一点,同一种类型的,她只会喜欢一次。”

当然,颜昭的人生不是只有谈恋爱,其实她所有男朋友都是在工作当中认识的。她的工作换得比男朋友更勤快。她当酒店大堂经理的时候,男朋友是财务总监。她应聘漫画助理,然后不久工作室的头号大神就喜欢上了她……

来明大门口开咖啡馆之前,她的上一任男朋友是一位大厨。朋友圈里,全是给女朋友的爱心早中晚三餐+夜宵图片。

真的,没有一个是重复的类型。

陆明远出身首都最顶级的红贵之家,但是从小被家里老爷子扔部队里,糙养长大。喜欢他的人不少,不过他都没看上眼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二十几年。他一向洁身自好,没想到忽然遇到一朵烂桃花。

陆明远当时真的是气得不行。部队多年养成的习惯,不知道什么是委婉,拿着资料直接扔到颜昭面前,“我对你的游戏不感兴趣,不用在我身上费心思。”

颜昭当时略有些惊讶,把资料粗略看了一遍之后,就恢复了平静。“姓陆,明字辈……是陆大少爷吧。难怪一眼看去就觉得跟别人不一样,毕竟是见过血的锋刀。怎么办,知道真相后,我好像更喜欢你了!”

作者夙夜笙歌其他书: 我靠美貌征服世界 快穿之美人书 白月光替身的豪门日常[穿书] 大魔王的佛系日常 宠妃
相关推荐:余生漫漫都是你至高秘法欲孽从观想太阳开始无敌冷傲君少三岁半这一家人不正常天下诸侯一锅烹风雷吟醒世恒言(全本)别闹,我才不是反派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