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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林夕之死

两名特警端着步枪搜索到一处天台,发现了之前怀疑的目标,只是除了一把狙击步枪之外,人已经不见了。

检查一番之后连忙汇报了出去:“东方大厦的天台发现一把M200狙击步枪,敌人已经离开,枪口的温度约40℃左右,找到弹壳一枚。”

狙击小组组长说道:“如果只开过一枪,枪口约在70度左右,估计敌人离开不久,街道上的兄弟们注意观察每个人,尤其是脸部。”

组长经验很丰富,既然是集团的人,他们长期在雪原上苦训,一定会有风霜留下的痕迹,这一点不难辨认,就像郑玉成和阿妞他们初来华夏的时候,一个个的脸上也都跟松树皮似得。

没过多久,一匹狼的脊梁突然被打穿,惨呼一声栽倒在地上,它已经嗅到了敌人的气味,只可惜自己却成了敌人的猎物。

另一匹狼没有对着敌人扑过去,反而扬起脑袋长啸起来,紧接着又是几声狼嗥串联了起来,很快就把消息传递到了附近的特警耳朵里。

顺着狼嗥,一大批特警开始朝着那死去的野狼聚集,一路上不管男女老少一个人也不敢错过,只是天色已经很晚了,单靠着路灯视线很受限制。

刚刚一枪爆倒野狼的狙击手正在四处躲藏,出身狐组的他本是高傲的,可是万万没想到会遇到这些对手,它们不是人,却比人要难缠太多了。

身后的野狼三五成群的跟着自己,狙击手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便把心一横,抬手就朝着身后的狼群开了枪。

不得不说狐组的人枪法都很好,又一匹野狼应声倒地,狼头被子弹打穿,连惨叫一声都没来得及。

见到狼群突然散开,狐组的杀手本以为找到了机会抽身,可突然间他觉得脊背上被针扎了一下,好像察觉到了什么,连忙趁着自己还有意识,想转身朝着偷袭他的人开一枪。

孤狼手里的强弓早已经搭好了箭矢,就在杀手转身的瞬间,箭头就已经钉进了他的胸口里。

杀手的身子被长长的木箭推了一把,手里的枪只是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机,却什么也没能打到,只感觉自己的眼前一黑,就再也感受不到胸口的疼痛了。

孤狼骑着狼王越过杀手的尸体时,顺手又把木箭从杀手的身上拔了出来,这些木箭都是他辛苦特制的,不敢浪费。

几名特警赶到的时候,正看到孤狼骑着一头巨狼在奔跑着弯腰拔箭,那头狼王的体形近乎赶上一匹小马了,可能是晚上视线不好,特警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狼王背着瘦弱的孤狼依旧在疾步如飞,几个呼吸间就从特警们的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郑玉成没有像孤狼这样的坐骑,就算有他也没有那种可以替代眼睛的鼻子,如果路过羊头汤馆,或许还能嗅到一些腥膻味,哪像孤狼那样隔着几条街就能锁定目标。

越是人多的地方,郑玉成越不敢放过,此时已经把读心术用到了极致,虽然时辰不早了,可身边依旧有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应该都是些刚刚从写字楼里下班的。

哪怕周围那么多人,也不敢错过任何人脑子里的想法,不管是那些龌龊的,还是想入非非的。

“今晚回家还得加班,明天又要早起,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一个家伙的脑子里如是想着。

“那妞好正点,得赶紧……”另一个青年想着已经把手机拿了出来,准备微信摇一摇看能不能对的上。

“那位帅哥在看我,得把胸再挺高一点。”

“要是这彩票中了奖,老子第一件事就离婚,再也不受那婆娘的气了。”

“上边真他妈操蛋,给的狗屁资料,没说这都市里边还会有野狼,老子怕是要死在这了。”

是了,就是这个家伙,郑玉成顺着这条思想寻了过去,一直到了跟前,他看到的却是一个背着公文包文质彬彬的家伙。

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郑玉成冷笑着说道:“没想到就对了,你确实得死在这里。”

打扮成上班族的杀手反应很快,因为他的袖口里就是手枪,转过身来就想对着郑玉成开一枪,只可惜,一只沙包大的拳头已经砸到了他的后脑。

以郑玉成用力砸出的拳头,对方的脑组织怕是已经成了一滩浆糊,尤其是伤在后脑,就算普通人的拳头砸中后脑勺,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住的。

一只大型犬在锁定目标之后,连吠都没吠一声,就朝着敌人扑了过去,一口掐住了敌人的脖子,这么有口感的地方,大狗是说什么也不舍得松口了,直到他被杀手开了好几枪,到死也没有松口。

杀手的一个同伴正好也从此处路过,嘴里不禁开始发苦,一只大狗居然和他们狐组的高手同归于尽,这还有天理吗?

如果不杀这些狼犬,只怕迟早会被它们嗅到,可如果杀了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狐组的狙击手们郁闷了。

怪就怪酒徒他们早就叛变了,传给炽天使的消息里面根本没有这些狼犬的信息,更别提白驹和老道士这些怪胎了。

如果当初酒徒没有叛变,早早的就把白驹的变态告诉炽天使,炽天使一定能从白驹的特征推断出来什么,那样一来,要么放弃,要么就不会这么草率派这么些人了。

其实此次前来的这些自诩高手的狐组成员并非全是高手,大多是新退伍刚需要实战演练的新兵蛋子。

炽天使也没有料到这么麻烦,她能派雪狐和魂组的几个人一同前来,也并非没有把鬼刀放进眼里,怪就怪酒徒叛变的太早,输在了信息资料上。

郑玉成依旧漫无目的的游走在大街每一处角落,把读心术尽可能的扩大范围,倾听着每个人心里的想法。

孤狼也已经带着狼群和疯狗大军扫了两条街,正在浩浩荡荡的朝着另一条街倾轧过去。

…………

瘫软在地的林夫人在见到林夕割腕的那一瞬间,整个人都傻了,再也顾不上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起身就冲了过去。

林夫人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或者说她根本没有去支配自己的身体,自己就朝着女儿冲了过去。

林爸和林夫人的反应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也朝着女儿冲了过去,不管咋么样,都不能再僵持下去了,因为林夕手腕上的鲜血是飙出来的,她的动脉已经被割破了。

屋里的警察也没有料到会有这种情形发生,以为林夕拿着刀子只是不愿让他们这些警察靠近,哪里想到她会割腕自杀,一个个也慌张着朝着阳台冲了过去。

林爸林夫人朝着林夕冲了过去,可在林夕眼里,却是干瘪的王立和一嘴獠牙的大个子在朝她冲了过来。

“啊~!”林夕从未如此害怕过,她不敢让已经成了干尸的王立抱她,更不敢让变成了吸血鬼的高先生咬到她的脖子,所以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从阳台跳下去,远远的避开他们俩。

林夕猛然转身,朝着空中奋力一跃,面朝大地的时候,她看到了转宝就在下面,而且他已经伸出了宽大的臂膀,他果真在等着自己,他果真不想自己去死。

可是下一秒林夕的毛孔就全都张开了,转宝的样子突然变了,变成了王立,而且是满嘴獠牙的王立,在阴笑着朝她张着怀抱。

林夕笑了,死死的瞪着王立笑了,“转宝,我和你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永别了。”

林夕的身子砸在了气垫床上,下方的警察看得出来气垫床只是一震,料到人应该没事,连忙就围了过去,想制住林夕,生怕她再有什么想不开。

可是当警察冲过去的时候,看到林夕一动也不动,连忙伸手朝她的脖子摸去,居然已经没了气息。

林夕死了。

林夫人看到楼下的警察没有去碰林夕,当场也昏死了过去。

张海接到林夕死讯的时候,整个人都呆滞了,他看着后座上已经苏醒的白驹,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噩耗转达给她,出动了十多名警察,居然连一个跳楼的弱女子都没有救下来。

白驹刚刚恢复血色的脸突然间又变得煞白,虽然她很不喜欢林夕,也想过要永远封住她的嘴,可也没有想到过林夕会是这种结局,她缘何会发疯至死?

白驹想到了王立的惨状,也许是林夕看到过什么她承受不了的景象,一定是在大个子那里发生过什么让她崩溃的事情。

“给她父母做工作,尸检,如果排除强奸虐待,那就是她目睹过王立变成干尸的过程,那可能是她发疯至死的原因。”

张海很佩服白驹的冷静,虽然打心底更鄙视她的冷漠,但还是照办了。

白驹的面色煞白,正因为她需要这份冷静,所以她必须扛起这份冷漠,因为她是替宝爷抗着的,宝爷是她的男人,她有必要这么做。

因为只有那样分析,才能把林夕的死归结到大个子和王立的身上,那样一来,宝爷的自责就会减少一些,能减少一丝宝爷的痛苦,白驹也不惜背上蛇蝎美人的名头,反正这名头她一直背着,从未想过去跟谁解释。

只有身边的老道士懂得白驹,虽然二人往往不在一起共事,但老道士就是知道白驹的性子,因为她是他的小姐,她是高高在上的仙子,而老道士只是卑微的奴婢。

虽然华夏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早已没有了旧思想,但老道士却从不敢亵渎白驹的身份,她是少主子,永远都是。

看着白驹的模样,老道士惨淡的苦笑了一下,对着白驹说道:“这天塌了。”

白驹赞同着老道士的话,点了点头说道:“如果林夕看到的那一幕如咱们所想,这天还真的要塌了。”

老道士和白驹想到了一处,他们并不在乎林夕的死,在乎的是林夕为什么而死,如果林夕是看到了王立变成干尸的一幕而发疯,那就说明王立是被大个子把血给吸走了。

如果只是抽干取走王立身体里的血液,林夕应该不至于崩溃疯掉,一定是大个子把王立的血转移到了他自己身上,而且让林夕看到了那一幕。

大个子也被超级血液改造了,这才是所谓天塌了的原因,如果大个子能像郑玉成那样,以自身源源不断的制造超级血液,又不受任何国家和势力的控制,那后果可想而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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