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六月份,天气炎热,尤其又是个大晴天,汽车里的温度不低,不过魏可不喜欢吹空调,滨崎舞和一清道人也不讲究,三个人都车窗都开得大大的。
自然风的感觉,有时候比吹空调要舒服。
密云观所在的位置,绝对是属于比较偏远的,附近有个密云水库,距离市区不近。
速腾车一路开出市区,渐渐地,路上的车流量就变得稀少起来。
滨崎舞开车还是很守规矩的,因为魏可知道她没有驾照,特意嘱咐她不要开快车,以免被沿途的交警盯上,那就是不大不小的麻烦。
车速80公里每小时,滨崎舞把车速压得很稳。
不得不说,坐在滨崎舞驾驶的汽车上,颇有种很享受的感觉,这个世界上有人能把一辆普通的速腾,开出奔驰宝马的感觉,也是一桩奇事。
“哥!后面那辆车一直跟着我们!”
滨崎舞叫他“哥”,是魏可对她的要求,因为,在普通人面前,一个女人叫一个男人“主人”,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歧义,不如叫一声哥,就很常见了。
有一辆车跟在后面?
魏可一惊。
也是由于他自己不在开车,对于汽车周围的环境,不是很留意,没想到滨崎舞也有很强的警觉性。
回头观察,速腾的后面,果然不远不近吊着一辆车。
那是一辆黑色现代车,这种车在京城里多得很,比如很多出租车就是现代。
“丫头,放慢一点速度,降到60!”
随着魏可的一声命令,滨崎舞立刻把车速降低了二十公里。
很明显,后面那辆现代车也减速了,依旧保持着五六十米远的距离,跟在后面慢慢地开。
果然是有人盯上自己了啊!
魏可一声冷笑。
不过,他也没有很在意,就像苏映雪说的那样,他现在也是个人物,别看没人来打扰他,但京城里注意着他的人,应当还是不少的,有人对他跟梢并不奇怪。
就比如京城魏家,如果派人盯着他,也属于正常。
“不要管他了,就按原来的速度继续开。”
想清了这些事,魏可就把跟在后面的现代车,抛在了脑后。
一辆小汽车而已,愿意跟就让他跟着!
这里是京城,他不可能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去把后面那辆车拦下,把车上的人狠揍一顿,谁知道那辆车上是哪一方的人,没准是哪位朋友也说不准。
就这样,两辆小车一前一后,在出城的公路上跑了个前后脚。
要说京城就是京城,第一个特点就是范围大,速腾足足开了一个多小时,方才进入密云县辖区内。
前面不远处,已经是进入密云县的盘山公路了。
密云县,虽然属于京城管理,也是山区。
当汽车进入盘山公路,道路显然狭窄了很多,有些地方仅仅能够两辆车勉强交错而已。
公路倒是修得不错,路面平整,马路中间是水泥路面,两侧各有一道狭窄的一人多宽的石子路,再往外就是排水沟,所有的东西都修建的很整齐,不愧是京城。
“哥!后面那车加速追上来了!”
滨崎舞再次汇报。
要说滨崎舞一旦坐上驾驶座,她的表现与平时完全不同,就好像换了个人一般,变得机敏而灵活,不仅手脚动作快,就连大脑反应速度和对周围的感知力,也变得灵敏许多。
后面的现代车追上来了?
魏可扭头去看。
果然,原先远远跟在后面的那辆现代车,已经追到了速腾的后面,而且打开了左转灯,那是想要超车的意思。
这条公路的宽度,虽然可以让两辆车交汇通过,但那是指两辆车都小心靠边的情况,而现在的情况是,滨崎舞正在正常行驶,速腾稍稍往公路中央靠了一点,后面的现代车就超不过去。
“靠边一点,放他过去!”
魏可当即下令。
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后面的现代想要超车,那就让他超过去。
滨崎舞立刻让速腾往右侧靠,并且把车速降低。
后面的那辆现代车很快追了上来,从速腾的左侧,慢慢超过去。
魏可扭头看了两眼。
坐在现代车上的,是两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当魏可看过去的时候,两个男人也在扭头看他,这两个人发现了开车的人是滨崎舞,似乎吃了一惊。
不过,现代车很快超过去,一个加速,远远跑到前面去了。
是有点不对劲了!
魏可自信,自己的观察力还是很敏锐的,就在刚才两辆车交错的时候,他已经从对面两个年轻人的身上,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敌意,而且这敌意针对的就是他本人。
对方不可能是朋友,一定是敌人。
“丫头小心一点,咱们可能有麻烦。”
“嗯!知道了,只要我坐在驾驶座上,就不会有危险!”
滨崎舞回答的十分自信。
她这样的表情,倒是让魏可会意地一笑。
这也是爱屋及乌,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他对于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子,是越来越喜欢了,除了滨崎舞是个女孩子,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都让魏可觉得好像是找到了同类。
魏可又抬头往周围观察一番。
这条路很荒,前后都没有车,道路外几米远的地方,就是小树林,还有一些石壁。
在这样的地方,发生危险的几率,还真是不小。
但魏可不怕!
有什么好怕的呢?
他们这辆车上,他和滨崎舞两个人,都是具有很强战斗力的人,唯一弱一点的是一清道人,但一清道人也属于身体比较强健的那种人,不弱于一个正常的成年男人。
在这种地方,假如有人敢对他不利,他就会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
这里是偏僻的山区,哪怕他动手杀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想到这里,魏可把手插进口袋里,露出一抹冷笑。
他的口袋里,装有一整盒铁钉子。
在京城这种地方,身上揣把手枪到处跑,那就太嚣张了,很不明智,所以,魏可没想过要给自己准备一支手枪,而是为自己找到了合适的替代品。
魏可给自己准备的铁钉子,是一种足有手指长的大钢钉。
钢钉放在别人手里,作用有限,但掌握在魏可的手里,那就具有极强的威慑力。
武侠小说中的李寻欢,依仗一把飞刀独步武林,是何等牛逼的存在!
魏可没有小李飞刀那种本事,但他的本事绝对也不小,一把钢钉掌握在他的手里,等同于让他拥有了一支微型手枪,占据绝对的优势。
手里抓着钢钉的魏可,假如再遇上刘大鹏那种人物,他还会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吗?
估计不能!
刘大鹏的格斗能力再强,也强不过魏可的“小魏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