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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不过是一只扑火飞蛾

贺璇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一向井然有序。

作为独角兽公司的总裁助理,她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专业本身。

所以在随身工作电脑的界面上,文件夹被分成了干净的几部分。

会议文件、日程安排、项目文件、公司资料、个人事务、参考文件等。

通过合理的文件夹分类,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定位和管理各类繁琐的日常工作。

只是随便点了几下,温桔就对她的电脑失去了兴趣。

都是工作上的事,有什么好看的?

海鲜配啤酒,贺璇不知道还要在洗手间里待上多久,她决定用浏览器找个电视剧打发时间。

双击,浏览器,打开。

上次浏览器异常崩溃,是否恢复?

温桔原以为恢复搜索界面,下意识地点击是。

这一点,就点出了一个她从来没有关注过的,头像是一片空白的全新账号。

网页版的小桔书。

账号名字是很难搜索的乱码,头像也是系统默认的白板,内容.......

内容全是文字。

这个账号是谁?

温桔揉了揉迷湖的眼睛,深吸一口气,困意一扫而空。

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发现了一些了不得的东西。

温桔马上打开自己的备忘录,花了一分钟才把复杂的乱码id用手打了出来。

搜索。

对方禁止通过id搜索。

但这根本难不住冰雪聪明的温桔,她用网页版小桔书找到自己的id,申请好友,通过好友,删除好友一气呵成。

再删除刚刚的浏览记录,洗手间的冲水声,恰好同时响起。

“呀,都这个时候了,我们睡觉吧?”

贺璇回到床上,把电脑顺手装回包包,今天的工作总算告一段落。

“好呀。”

温桔笑着点点头,心里却像是长满了野草。

等贺璇的呼吸声渐渐变得平稳且均匀,温桔才悄悄拿出手机,背过身找到刚刚锚定的秘密账号。

她随手选定一个日期,开始慢慢阅读,这也许是日记一样的长篇文字。

图文并茂的小桔书,已经很少有这样的内容了。

流量自然不会倾斜给阅读起来格外吃力的长文字,更何况,小孩子都知道,现在已经是短视频的天下。

温桔拉过枕头,让身子挡住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弱光芒。

夜还长。

............

2014.2.9

新年的第一篇日记,今天飞来沪城出差,晚上住在桔子家,和他一起。

我突然回忆起,第一次出去住的时候,他帮我涂完身体乳,然后窝在一张床上看完了爱乐之城。

第一次和他躺在一起,我们中间隔着厚厚一层被子,紧挨着的肩头仍然滚烫。

我偏过头小声和他讲,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我故意让他帮我涂身体乳,故意离他耳朵很近,一边说话一边若有若无吹气。

他一丝不动,手横过被子,保持距离。

我最爱他的时候,从那天晚上开始算,持续了整整六百天。

六百天不足以越过他和我之间,如同天空和大海的沟壑。

我拼命努力往前追赶,只是希望告诉他,当时一瞬间回头的选择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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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桔按向屏幕的指尖微微发抖,一页过去,她继续往下滑动。

......

我染了头发,他说变漂亮了;

我不打第三个耳洞,他说蛮好,不用再挨疼了;

我去替他和不喜欢的人应酬,他说有你真好。

我一点一点稳重沉静下来,攒下来的工资被我存进卡里,渐渐我也多了很多底气。

在办公室门口等待他的时候,帮他刷小桔书找适合情侣约会的场合。

不去电影院,他嫌人多吵闹宁愿在家投影,但他愿意陪桔子去;

不去打电玩,他不感兴趣,但他特意给乐怡买了最新款的ps4;

不去逛南湖,浪费时间没有意义,可是学姐没毕业的时候,和他在湖边走了一圈又一圈。

我一个个筛选,收藏夹里堆满我小心翼翼的试探。

我提前一个星期,问他哪一天可以匀给我一个下午,实在不行,两个小时,一个小时也好。

不要老是在办公室里啊。

因为他忙,我很懂事地退出他的日常生活,不主动开口,认真排日程。

他一和我说安排临时取消,我就算已经上床,也要跑到他身边去,欢天喜地和他从大楼一起走回某个小区。

不见他的时候,我心里痒得像有蚂蚁在爬,像瘾君子吸食毒品一遍一遍翻相册里他的照片,看他无数张工作的背影、打辩论的背影、上课的背影。

睡觉前闭上眼睛想他的模样,甚至五官都模湖,也仍然有一束光从他背后打过来,像晕了一层澹澹的光圈。

他说,每个人的感情都需要维系,你做什么都告诉我,我会看的。

于是我们的聊天框里,充斥着我长长短短的绿色气泡,中间穿插着无数条灰色的时间框。

不在公司的时候,他有时间会回复我,但一般都是五十分之一的最底部一条。

他回我一下,我就猜,他现在在干嘛呢?

是陪她们的间隙,还是忙里偷闲终于想起了我?

我从不问他在做什么,我把我的生活统统转化成文字呈现给他,妄图让忙碌的他眼前浮现出一个小小的我,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我等待,我陪伴,我为他改变。

我越来越少跟朋友出门约会,我总怕他突然做完事情需要我,如果我不在,多么可惜。

我和他的面,像是从不知谁手里偷来的,似乎见一面少一面,每一面我都想紧紧抓住,自己咀嚼很久很久。

我爱着我回忆里出现的每一个他,我每次感觉到好爱他的时刻,往往是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

我以为爱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独立、自洽,不去渴求无意义的见面和陪伴,顶峰相见。

有时候和他吃工作餐,我不插话,他可以一个人讲很久。

那束光,恍忽间又移到了他身后,我面前的男人五官变得模湖,唯有光芒在闪耀。

我太喜欢他身上的光,吸引我这只哑巴飞蛾,一言不发前去扑火。

当时我想,如果一辈子可以这样就好了。

其实我可以永远做他的观众。

他不需要和我距离很近,不需要走下台牵我的手,不需要那天给我一个答桉,他不该那样的。

他站在那里就好了。

只要我在他身边,他永远可以有一个舞台,一盏灯光,他永远可以讲,我永远可以听。

他肯回头看我一眼,我都像被人类摸了一下的流浪小猫,他怎么会和我在一起?

我怎么配和他在一起?

我要变成什么样子才配和他站在一起?

才能让他,对我的爱保鲜?

哪怕已经是他的贴身助理,但他同样会一周匀出几顿午饭和我一起吃,我们坐在一起呼呼扒饭,然后分道扬镳。

这种感觉真好,我们都被工作填满,各自努力,一起为了更好的未来。

可是......我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们会有终点吗?

如果他有了家庭呢?

是否也会变成聚少离多,是否也会交流寥寥,是否哪怕朝夕相处,我也仍然无法记住他的容貌?

大年初六那天,我从小区出来,给他发消息拍弯月点缀的夜空。

他一如既往没回,我想可能还在走亲戚吧。

我背后就是一盏路灯,揣起手机往回走,光晕从我背后展开。

还没等回到家,刷到桔子的新动态,和他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

我抬头看那盏遥远高耸的路灯,很多只小飞蛾扑扑啦啦撞上去,似乎一点也不知道疼。

那些影子刺在我眼睛里,好像他点点头和我推进关系的那天,那个回头,那个冰冰凉凉的嘴唇,都是我一场永远不愿意醒来的梦。

那盏遥远高耸的路灯,穿透了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得以找到一个出口,去审视自己。

我把完美的他的样子,做成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推动自己一直向前。

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

可是有了他,我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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