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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美酒功曹

是夜,督军曹氏照例前来拜见临渊王,同时记录一天的军务。

说是什么拜见、记录,实际上就是监视、督察。

王爷一天怎么调度兵力,甚至他本人这一天做了什么,这些都要记录。

这是一件吃不讨好,但必须有人去做的事。

一路上,新劼部落内处处篝火,士卒们为了庆贺胜利而围着篝火畅饮抒怀。

此情此景,曹督军轻松地笑了笑,原本他奉翁大人之命跟随临渊王的伐蛊军,乃是抱着尸骨还乡之心。

他起初也不知道自己下场会如何,没准伐蛊的过程中,自己就出了一个“意外”身死了。

督军经常会出意外,这是一种无奈且可悲的“常识”,所以要抱着必死之心。

然而临渊王待他极为礼遇,每次访谈都很愉快,他开诚布公,自己如实记录。

至于意外方面,他总被安排在队伍中段,几乎就伴在临渊王左右,四周都是精锐士卒,更何况还有武道高深的临渊王本人。

没有让他去探路,更没有让他去以身犯险,硬是不让他出一点儿“意外”。

一路上并非没有凶险,那成窝成窝的毒蛇毒虫,时不时窜出的勐兽,曹督军一介读书人哪里见过这种场面。

他看见花花绿绿且多足爬行之物,内心就会发憷,若是掉到身上,估计吓也能吓个半死。

但一路上,他就是平平稳稳过来了。

结合临渊王一直以来的风评,曹督军认定李淮牧就是大封的忠义诸侯,绝无二心。

但这话他只能放心里说说,记录还是得客观无情。

哪怕督军本人对诸侯的军务赞许有加,也只能放心里憋着,若是记录在明面上,反而会为自己与王爷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封京方面更想看见督军与诸侯不对付,甚至巴不得督军出个意外,好以此做做文章。

曹督军本人虽心有无奈,但他也只能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

抵达原新劼首领的豪宅,他未经过通报便踏进其中,作为督军他当然有权自由进去。

进入内堂,但他并未见到王爷,而是见到了他的两位家臣。

修长瘦削的剑客与膀大腰圆的勐士。

“二位,督军曹麒,照例前来与王爷洽谈记录。”

曹督军行礼道。

他忽然发现二人似乎正在此聚餐,并且就餐的形式很是新颖。

桌子中央放置一铜炉,铜炉上有盖子,打开盖子往铜炉内添置炭火,以此烫沸铜炉外圈的汤水。

生的食材则摆满了剩下的整张桌子,有菜有肉,他们二人就各取所需,夹想吃的食材放进汤水内一涮,便可开吃。

汤水呈两色,一边是乳白色的肉骨高汤,另一边则是气味辛辣、颜色绯红的辣汤。

“曹督军,先入座。”

二人邀请道。

曹督军看着满眼的菜品,以及自己从未体验的就餐形式,一时心动便入座了。

“二位,其实曹某用过晚膳了。”

曹督军苦笑道。

“无妨无妨,庆祝嘛,这玩意开胃,不占肚子。”

盾奴摆手道。

“请问盾将军,此为何物?”

“当年我们追随王爷在北地征战,那边气候寒冷,当地居民就用这种方式保证能吃上热乎的食物。

今日又是大捷,我们二人追忆起往事,便自己整了这一出,不算正宗,权且回味。”

曹炖鸡闻言连连点头。

“难怪要用炭火炙烤,原来是北地习俗,妙哉妙哉,如此甚好。”

言语间,盾奴给他递来一双快子。

“盾将军,吃就不必了……”

他还想推辞,毕竟现在还是正事要紧。

“曹督军,王爷此时正在休息,他这几天忙活坏了。当然,我俩也理解你有正事,那我等去叫醒王爷。”

盾奴刚起身。

“且慢,盾将军,无需如此。”

曹督军突然又阻止道。

为什么呢?因为他见识过临渊王之勤勉。

尤其最近几天,战事趋于白热化,临渊王拉着他能洽谈到深夜,并且天天如此。

虽然二人交流很是愉快,但也架不住身体的疲惫,曹督军感觉再这么夜复一夜下去,估计自己真要出意外了。

王爷今天这么早休息,恰恰证明了他也不是铁人。

既然如此,搁置一天无关痛痒,他自个儿也回去休息得了。

“二位,今天就算了吧,那我就先回去了。”

曹督军请辞道。

“来都来了,不如我等一块儿聚聚,没准王爷等会儿就醒了。”

盾奴挽留道。

“而且吧,我这里还有两瓶好酒。”

像是捕捉到了关键词,曹督军眼前一亮。

“好酒?盾将军可否让曹某……”

曹督军端端正正地坐了回去,他这人没啥大爱好,但文人固爱酒与风流,他本人更是嗜酒如命。

蓬来酩酊阁名誉阁主就是他,人送外号“美酒功曹”。

“哈哈,曹督军,你若有正事恐怕我还不敢拿出来,这会儿倒是无所顾忌了。”

只见盾奴抬出两罐其貌不扬的陶罐,外部甚至还沾着黄泥。

这两瓶窖藏多年的美酒原本是新劼部落首领的宝贝,可惜这会儿被拿来“借花献佛”了。

方一解开封盖,一缕醇香钻进曹督军的鼻子,他用力地抽了抽,模样不甚文雅,这会儿已经快暴露酒痴的本质了。

“窖藏大概二十年,并且有多种果味的香甜,想必是上好绝好极好的果酒。”

曹督军连用三“好”。

关于酒的原料是什么,盾奴还真没有头绪,他的酒品一般,只管量大就行,就好那一口痛快。

能凭借酒香就说出美酒的种种,只能说曹督军的鼻子是真的厉害。

“来,满上。”

盾奴豪迈道,随即递来一口海碗。

“用这么大口的碗吗?”

曹督军有些犹豫,并非是他酒量不行,而是他认为滋味越佳的美酒,更应该用小杯一口一嗺地抿,一点一滴地品。

他反而患得患失了起来,痛饮固然爽快,但容易囫囵吞枣,缺乏滋味。

“嗨,满上就行,曹督军你随意,我先干为敬。”

盾奴摇晃着手中的海碗,那酒水呈璃红色,剔透如水晶琥珀,偶有一点果肉沉淀但瑕不掩瑜。

他直接一饮而尽,这一口的滋味乃是无价之宝。

“罢了罢了,来喝个尽兴。”

曹督军同时也拿起快子,这下有酒有菜,估计得不醉不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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