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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活着出去我们就是一辈子

周琛一直在暗中观察地形,轻声的问道:“你们枪法怎么样?”

几人齐齐点头,能来维和部队的都是精英,枪法自然是没的说。

他按照在车上的观察,发现林锦鹏惯用左手,且枪法很准,便让他去西南角,让白鸿明去了东北角,胡彪和陈铭分散留在原地,而他,等他们全部就位之后,他便出去分散那些人的注意力,方便下手。

“这怎么行?”几人齐齐反对,那可是将近20个人,一出去还不被射成马蜂窝了么?

“听我的,我可以自保。”周琛坚定地向他们保证。

白鸿明和林锦鹏两人偷偷摸摸的往周琛指定的方位移动,还算天气保佑,风声吹的树林沙沙作响,他们的移动便没有那么艰难。很多年以后,有人问周琛,你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什么?

是在大恐怖面前抛却生死,只为了给自己和队友留一线生机。

他悄悄地握着枪移动到那帮人的前方,瞄准一个领头的人,毫不犹豫的开出第一枪,“砰”的一声响起,惊动林中所有飞鸟,枪法精准到令人慨叹,一击毙命。那帮人瞬间慌了神,趁此期间,林锦鹏、白鸿明、陈铭、胡彪集体开枪,周琛早已利落的趴在地上,找好了遮蔽物,连开几枪,心都快要跳到嗓子眼。

但是他们都不能慌,有一个人慌神,今天都要葬尸荒野。短短几分钟后,那些人已经剩下了一半,有反应过来的人已经做好了防御,围成了一个圆圈,冲着不同的方向打来,他们藏身的地方很快被发现,只好边打便移动,每一步都是与死神的对抗,最后五个人重新聚到一起。陈铭暗啐一声,“今天真倒霉!”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一样也没占,到现在已是强弩之末。现在对面还有8个人和一地的尸体,周琛沉声说道:“有胜算。”但是对面人数越少,越不利于他们隐藏,只好继续严阵以待,找准机会下手。

枪声持续响起,直至他们杀到最后一个人,白鸿明、林锦鹏、陈铭三人都已负伤,陈铭伤在肩膀,林锦鹏伤在右胳膊,白鸿明伤得最重,腹部中了一枪,是在刚才移动的时候被打中的,可他咬牙坚持着,那一个人对着胡彪方向开了一枪,穿过手腕直击肩胛骨,被周琛一枪爆头,可还是迟了几秒,胡彪的肩胛骨已经被打穿。

几人相视一笑,他们知道这场持久战,赢了。

正当他们打算从这里出去时,外面声音响起,是那帮人的援军,周琛心瞬间沉入海底,就像在三九寒天被浇上一盆冰水,寒彻全身。你有体会过绝望吗?是在看到希望之后再一次陷入深深地失望之中,死里逃生的喜悦还未来得及感受,就再一次陷入死亡的危机之中,而且,比上一次更甚。

周琛毫不犹豫背上白鸿明,低喝一声:“走。”向丛林深处走去,尚有一线生机。

白鸿明向后望去,鲜红的血浸透绿叶,给人一种极致的死亡视觉体验,尸体横七竖八的平铺在地面,让这个年纪不大的人红了眼,胃里的酸水汹涌而出,吐出来的东西甚至和着血,很多年以后,他仍旧会梦到那个场景。

周琛丝毫没有嫌弃他,依旧快速的向前奔去,大概跑了有20多分钟。身后的声音再没有传来,他们就近找了一个小土坡,堪称视线盲区,就那样齐齐趴在了地上。现在唯有蛰伏,方可有退路。

整整一天,他们就像是和死神赛跑的狂徒,看着搜寻的人来来往往,用他们听不懂的话指手画脚,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手中的枪蓄势待发。幸好周琛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提前去给他们在丛林里采了些止血的药草,不然现在受伤的人都得流血身亡。

终于挨到晚上,那儿的夜晚很美,一望无垠的不止有沙漠,还有夜空。一轮圆月悬挂在天空,明亮的星星点缀在不同方位,最亮的那颗启明星给他们在深夜指明了方向。白鸿明的唇色已经发白,意识逐渐涣散,用意志力撑了一天已是极致,周琛背着他,额头上的汗滴下来,混入沙子中,却没说一句放弃。

陈铭在寂静的深夜中对着周琛开口说道:“要是今天还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认你做老大。”惊雷一般在几人心中炸裂开来,白鸿明强撑着意志虚弱的附和,“你以后就是我一辈子的老大。”几个热血青年仿佛找到了青春期时的冲动,那些躁动不安的情绪一次性发泄出来,林锦鹏和胡彪也跟着说:“我也是。”周琛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但是此刻薄唇轻微的扯出一个弧度,喑哑着声音回道:“如果今晚能活着回去,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兄弟。”

“一定要撑住,我们大概还有20分钟回到基地。”周琛鼓励着白鸿明,其实还有大概40分钟才能回去,还是在不遇到任何阻碍的情况下,但是一定要让他有撑下去的动力,病人在生病的时候最怕的不是病痛的折磨,而是失去了活下去的欲望。

长夜漫漫,晚风卷起轻薄的一层沙,刮过每个人瘦削的脸颊,眸中的坚毅却是比天上的星空还要更明亮。那是经过了一天的跌宕起伏,重新找到重生的勇气,是生命的承载力被无限延长的标志,在寂静深夜中闪闪发光。

在人的一生中总有一些人和事,想要用来一辈子珍惜和保护,无关风花雪月,只是在某些时间他们带你找到了生命中的光亮,支撑你走过漫长岁月,直至未来的某一天,看到某一个场景,仍旧能想起那些人,是他们陪你涉过岁月的孤寒,让你从四肢到心脏全都被温暖。于周琛来说,这些兄弟第一次让他感觉到了家的温暖,相依相偎的走过那一天一夜,比他曾经孤独活过的10年,都要更加有烟火气息。

那一句话他在心里百转千回,说得无比认真。

如果活着回去,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兄弟。

那天实在是很幸运,在沙漠中踽踽而行的时候,维和部队的搜寻人员找来,由于止血及时,他们的身体并无大碍,最严重的白鸿明也仅仅用了三个月就养好了身体。可是周琛却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小腿严重受损,军医告诉他,这是被热带丛林里独特的小蛇咬伤,毒性不大,可是就医不及时,还负重前行了那么久,造成了关节疼痛。每到阴雨天,周琛的小腿就无法使力,所以他从不在阴雨天出任务,这已经达成了所有人的共识。

曾经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他说,是因为在阴天雨天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让他对这个时间出任务有阴影。除了军医和领导,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三个月以后,他们在那个小村庄里举行了仪式化的中国结拜礼,没有关公,没有香,有的只是一腔热血和满腔柔情,五个人跪在地上,对着漫漫黄沙和蔚蓝天空宣誓:

“皇天在上,我周琛,今日与白鸿明、林锦鹏、胡彪、陈铭四人结为异性兄弟,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死生相托,吉凶相救。”其余四人一起附和道:“若有违此誓,天人共诛,不得善终。”声音响彻云霄,周琛率先拿过刀子在自己的手指上割下去,血滴在事先准备好的碗里,溶于水中,其余四人一一效仿,那杯水不止有他们的血和水,还有黄沙,学着武侠小说里的情节,一人一口,那个味道可以说是此生难忘。

回忆戛然而止,周琛回头看着醉意朦胧的陈铭,不自觉的叹了口气,“我这里就两间客房,你们看着睡吧。”

最后,胡彪和白鸿明意见一致的挑了一间,而陈铭被嫌弃的扔在了沙发上。周琛回到房间就开始抽烟,一团白雾在眼前晕开,像极了他现在的处境,被迷雾团团围住,身为事中人不知该如何是好。直到嗓子有些发干,他才打开窗子,去客厅倒水,却听见陈铭迷迷糊糊的絮叨:“诺诺,我错了。”过一会又说:“老大,我错了。”周琛暗暗发笑,从自己卧室里给他取出一条毯子盖在身上,他这才不安分的沉沉睡去。

这么多年来,陈铭还是一点没变,在他们面前,依旧是像个孩子一样,幼稚、热血、爱冲动,遇事有点怂,却是十分看重感情。

不知,鹏子现在怎么样了呢?

他的手指兮兮的摩挲着手中的杯子,坐在床边看向床头的那本书——《活着》,是第二次去唐筱那里看到的一本书,后来他就去书店买了一本。这本书很沉重,像极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脆弱却又坚强,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在各种各样的事故中死去,老人福贵拥有希望后又经受巨大失望,他的生命却如同磐石一样坚定,他在代替亲人活下去,带着负罪感沉重的活下去,那些亲人永远活在了他的心中,所以仍旧对生命无比热忱。对于书中的一些事他仿佛都能感同身受,失去亲人的感觉就像在大海中的航船失去了方向,变得浑浑噩噩,可是却又不能倒下,必须继续去向生命发起挑衅,因为那些死去的人希望你活下去。

从那个时候起,他的生命就已经被赋予了这样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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